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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文试卷”:诉诸法律才能得?
张贵峰
//www.workercn.cn2017-05-1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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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障女孩“想要一份盲文试卷”的心愿,实际上不仅是对教育部门,也是对整个社会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品质的一种提醒。怎样对待残疾人、残疾人过得好不好,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

  据5月16日《新京报》报道,因为“想要一份盲文试卷”,5月10日,视障女生小倩对教育部提起行政诉讼。此前大半年,她为了能用盲文试卷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尝试了很多办法。小倩就读于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针灸推拿专业,目前是一名大四学生。

  5月16日, 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回应:在中国残联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视障人士提供“盲文试卷”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一名从小就视障的残疾女孩,仍能一路坚持学习、考上大学,并渴望继续深造,难能可贵。而且,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如此语境下,“想要一份盲文试卷”的心愿,迟迟难以实现,让人遗憾——不仅是残疾考生平等权利没能得到充分保障的遗憾,也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权威性受损的遗憾。

  应该承认,近年来,随着《残疾人保障法》以及相应配套条例的实施,相比以往,我国在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确实已取得了一些进步。就拿“盲文试卷”来说,2013年在河南盲人考生李金生的力争下,教育部下发相关文件,在2014年高考时,盲人考生已用上了“盲文试卷”。上述诉讼曝光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没有“盲文试卷”的问题,也得以解决。

  残疾考生屡屡为一份“盲文试卷”抗争,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在落实法定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方面,相关部门仍缺乏充分的主动性、规划性,仍处在某种“被推着走”的状态。保障残疾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无障碍”,“盲文试卷”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环节,残疾人能否顺利地出行、工作、生活,需要城市中诸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落实。如果每一样都要残疾人以诉讼的方式去争取,成本未免太高。

  某种角度看,视障女孩“想要一份盲文试卷”的心愿,实际上不仅是对教育部门,也是对整个社会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品质的一种提醒。应该认识到,怎样对待残疾人、残疾人过得好不好,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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