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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排名制度,在我国各地已实行数年。据了解,以取消信访排名为标志的信访改革,正在进行时,且“力度不亚于劳教制度废除”。中央有关部门的思路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避免矛盾涌入信访”。(11月11日《新京报》)
取消信访排名制度,此前已现端倪:早前多地官员就曾披露,自今年3月起,暂未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而今,“信访改革”的轮廓初现,排名取消在望,愈发慰藉人心。
以点对点通报取代信访排名,用治本式“疏”代替末端的“堵”,无疑契合法治纹路,也指向信访机制的自我矫正。在信访排名沉疴待解的语境下,适时取消排名是种理性纠偏,也对接了民意期许。
应该说,起初设立信访排名不乏善意初衷。在社会转型、矛盾多发、信访洪峰涌现的背景下,它旨在建立“信访工作绩效与政绩挂钩”的机制,促使矛盾化解在基层,纾解民众诉求。但在现实执行中,它衍生出不少负面激励:在挂钩式考核下,某些基层政府受“政绩驱动”,动辄粗暴截访,最终造成多输格局。
信访排名催生出的稳控压力,也成了截访行径的诱因。在此情境下,改变信访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机制,显然应尽快提上议程。信访改革,正是对这些问题的积极呼应。取消信访排名,有助于纠正“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考核方式,消减基层官员的维稳重压:官员能基于民生本位的视角,而非维稳动机,去纾解信访中寓含的民生诉求。
避免“矛盾涌入信访”,说到底是对信访本质的厘清——信访无关“捣乱”,是法治渠道淤塞下公众的迂回表达;它是衡量社会稳定的一个状态值,更是群众诉求申述的一种通道;上访者也非“麻烦制造者”的代名词,而应成填补治理缺陷的“反推力”。
推动信访问题的良性解决,当注重源头化解,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在面对上访时,悉心聆听,认真求解。在权利敏感期,善待访民,正视问题,更考量着治理的温润度。而推行“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前置,疏通行政诉讼、司法救助等救济渠道,就合乎“源头治理”的思路。它有助于倒逼基层治理从“堵”到“疏”的转变,也以拓宽制度化应对的口径,“消化”喷涌的民生诉求。
实质上,实行信访改革的时机,也已酝酿充分。近年来,我国信访制度也在循序“改进”:如修改民事诉讼法,加强检察监督,以期破解信访困局;以信息化推进信访模式嬗变……而中央纪委信访室官员也曾表示: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做法,引起舆论共振。取消信访排名,也正当其时。
当然,在舆论期待很高的情形下,信访改革当跳出“小修小补”的层面,应是一揽子制度设计嵌套,实现“质的改变”。唯有如此,才能对接“媲美废除劳教制度”的高期待。取消信访排名,究其意义,就在于消解“法治堵点”。也只有突破掣肘、实现源头治理,信访机制才能革弊布新,烙上法治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