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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战线拉得长、摊子大、主题叠加、布局分散,雨污分流等重大决策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没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日前,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南京市政府党组畅所欲言地开展了自我批评。而在此之前,因为季建业落马,南京已经全面叫停“季建业时代”遗留雨污分流工程。(11月20日《南京日报》)
季建业落马才两三天,南京满街正在施工的雨污分流工地就已大部分停工。一个市长对于一座城市的决定性影响,正如其落马之后“人走政息”的速度一样惊人。南京的雨污分流工程,既可以解释成民生工程,也可以解读为劳民伤财——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尊重民意,有没有严格程序,有没有科学发展。
如果某个官员心血来潮一拍大腿,就足以画下一番“宏伟蓝图”,其他人连参与讨论的资格都没有,那么,除非这个官员能掐会算是个神人,否则不出问题的概率几乎为零。在季建业落马之后,南京市政府部门反思“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没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态度或许是诚恳的,但是,如果季建业没有落马,谁还敢说这样的话?
在贪官落马之后“畅所欲言”地批评总是简单的,难的是贪官在位之时,就能有民意和程序方面的严格约束,阻止其一意孤行干坏事。如果在雨污分流工程决策之初,就有民意和程序方面的约束,让季建业搞的一言堂无法得逞,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的烂摊子?季建业落马之后,我们都知道他没有听取民意、没有执行程序,可是,这些问题在当初其实就是存在的,只不过制衡的制度荡然无存,让错的也被当成对的。
所以,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该拿什么,让在位的“季建业”们也不得不充分听取民意。或许,如果制衡制度足够完善,“季建业”们就搞不成大权独揽,既对社会不会造成偌大损失,对他自身堕落也是一种挽救。从这个意义上,完善的权力制衡、防腐制度和决策程序,保护的不只是公共利益,也包括那些忘乎所以的官员本身。
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中,政府决策不尊重民意、不执行程序的,绝不只是季建业主推的雨污分流工程。比如,同日《检察日报》的报道:最近几天,河北保定、甘肃兰州因为单双号限行受到广泛关注。限行应当由谁来决定?又应通过什么程序?开个会就决定,是不是太随意了?试问,这些地方做出单双号限行的决定,尊重民意了吗?遵照程序了吗?所谓开会决定,是否仍旧是唯主要领导意志是从?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事后反思“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没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在事前和事中尊重民意、严格程序,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让人民监督权力”。只有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季建业”们才没机会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