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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黄骅“62名科级干部被提前离岗”事件仍在调查中。据沧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62名干部仍然在编在岗,但已离开现职,职务发生变动,即“离开现职,并不是离岗”。
50岁出头的年纪,应该还可以称得上年富力强。如果在这样一个年龄终止职业生涯,不仅仅是个人才智的浪费,也是整个社会不小的损失,更不要说这一做法与《公务员法》事实上存在着抵触。因此,无论当地最终拿出什么样的调查结果,一次性清退62名科级公务员的做法都有失严谨。
不过,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时下很多地方的基层公务员往往存在上升通道逼仄的情形。一方面,地方职位有限,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务员缺乏上升渠道,只有很少的人员能晋升为副科级、科级干部,这种现象确实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即便有幸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科级干部,也往往会遭遇职业上的“天花板”,很难更进一步,只能像黄骅市那62名干部一样,黯然离岗、离职。职位尚且难保,又如何谈得上做好工作呢。
目前,公务员的薪酬、福利等往往与职务绑在一起,而一般社会公众的评价也以级别为标准,这就导致公务员对于个人的晋升与否很难释怀。激烈竞争的结果,似乎只是让那些有位置的人提前让出位置,给别人以机会。至于由此带来的财政浪费、对公平公正的质疑、社会成本的提高等等,也就无暇顾及了。
因此,若想改变这一现状,还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规划和设计。一些专家建议,可以将公务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并从薪酬待遇上加以区别。政务官可以设定任期,可上可下,视工作需要而定,既可以内部流动,也可以按照公开的程序确定待遇的去留;事务官则采取另外一套评价考核标准,以职称等作为级差,可以逐次晋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可见,有必要进一步加快公务员分类改革的进度。事实上,只要能够做到制度设计合理,程序公开公正,疏浚公务员的合理晋升通道,让每一个公务员都能体现自己的价值,一定程度上缓减公务员晋升的压力,也会消除诸多官场怪象、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