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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青年报发布了一项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全国共有54名各级官员非正常死亡。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喝酒致死的数量位列第二,为9人。不幸的是,数据刚发布,广西又曝出一名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的消息。新华社昨天发文追问:副镇长“喝酒死”说明了啥?
这样的追问,当然不应止于副镇长个案。
梳理这10起醉酒致死案例,牵涉级别最高的是黑龙江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他于2013年7月23日带领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接受当地林业部门公款宴请,陪酒的一名林业局负责人因此醉死,付晓光因此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醉死的10人中级别最低的,要数此次广西的这名副镇长,在上任当天的接风宴上即醉死,参与聚饮的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免职。
干部倒在公款宴饮的酒桌旁,对本人和家庭当然是值得同情的悲剧;而对单位和组织,却是地地道道的闹剧——对照党纪国法,类似动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无一不属公然违规违纪,更何况还喝出人命、造成恶劣影响。对此进行严肃查处,既符合中央精神,也符合民意期待。我们更应追问的是,在各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反四风的今天,为何类似“醉酒死”事件仍然不时曝出?
一个地方的“酒风”,与会风、文风一样,在某种程度上也映射着当地领导干部的作风。喝酒喝到出人命,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正常”情况下,宾主宴罢停杯投箸、各自散去才是常态。一年醉死10官员的极端情况,清楚地揭示了一个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之风仍在逆流而动,作风建设也着实堪忧。试想,如果当地风清气正,一名副镇长上任,何至于要摆上两桌宴席,在禁止饮酒的午间聚众豪饮?如果作风过硬,堂堂一名副省级干部何至于拖家带口“下基层”,直把下级陪酒干部喝到醉死?
酒风背后是作风不正,作风不正背后则是制度漏洞。在一些地方,公款吃喝、豪奢宴请之所以顶风而上、屡禁难绝,也与三公消费不透明、预算约束不给力、财务报销有漏洞等制度因素息息相关。篱笆扎不紧,权力就能钻空子。于是乎,遇到公事喝,私事公办也喝;上面来人喝,兄弟单位来人也喝;师出有名喝,没事找事也喝……要遏制这些公款吃喝现象,既要在党纪层面严加约束,也要在国法层面深化、细化制度建设,堵塞漏洞。
对于酒风难刹,有个说法一直似是而非:“人在机关,身不由己。”这是典型的“环境决定论”。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固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环境,但个人是环境的一部分,本身也具有能动性,并非总要无条件迁就环境。以环境之名放纵自己,既无益于个人也有损环境,对作风、政风乃至民风只会带来消极影响。在有些地方,酒风盛行,往往是“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结果。刹酒风改作风,时刻不能松懈,需要人人努力、釜底抽薪,如此方能弊绝风清,实现作风正、政风清、民风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