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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窝案日前重启调查。
2011年2月11日,广东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并刑拘。2013年7月23日,罗荫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罗荫国案发后,供出了1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波及党政部门105个,茂名官场贪腐窝案爆发。但不少官员并没有被依法依纪处理,有人向中央反映了情况。中央巡视组认为,茂名腐败窝案处理尚欠妥当。今年3月28日,已退休两年的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茂名官场腐败窝案由此重新掀开。茂名窝案再次表明,执政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也至少给各级官员带来了三重警示。
警示之一:别再用“会倒一大帮人”为违法违纪壮胆。自去年8月萍乡市副市长孙家群被纪委带走至今,包括萍乡原市委书记在内,4名厅级以上官员陆续被查,其职务分别涉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协主席等要职。发人深思的是,孙家群首次和中央巡视组谈话回来后曾对朋友讲:“如果我被抓,萍乡官场会倒一大帮人。”今天看来,他所言非虚。从这句话我们也不难看出,有些官员之所以违法违纪无所顾忌,往往就仗着“会倒一大帮人”。无论广东茂名窝案重启调查,还是萍乡市官场“地震”,都以其事实说明,谁再以“会倒一大帮人”为自己违法违纪壮胆,就只能等着“被捉”。惟有守住法纪底线,才能“半夜敲门心不惊”。
警示之二:别再抱着“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的侥幸心理。腐败窝案有个最大特点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故而在廉政建设中,监督好“一把手”至关重要。但“上梁不正下梁歪”也反映出,不少“下梁”面对不正之风,没有选择抵制而是选择了跟从。这里有种侥幸心理是,“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于是,放弃了原则跟着“歪”。广东茂名窝案重启调查也再次证明,只要违法违纪,“大个子”自身都难保,又如何能为别人“顶着”。中央反复申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坚持原则严自律,才是对人对己负责。
警示之三:别再用“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为放纵自己找借口。在《阿Q正传》中有个情节:阿Q要摸小尼姑头,还振振有词地说:“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在腐败案中,我们也常见到这种自我开脱:“别人都这样搞,谁不这样搞才是傻瓜。”东窗事发,又无不追悔莫及。无论社会风气如何,每个人都该凭借正确认知,做出正确行为选择。弃善从恶,根子还在自身物欲膨胀。其结果,污染了社会风气,最终也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