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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疲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法律的约束力大打折扣甚至在有的地方荡然无存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建立了“黑名单”、按日计罚等罚则。
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严查重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者,体现了我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立法用意,回应了老百姓对碧水蓝天的热切期盼。人们对新环保法纷纷点赞的背后,蕴含着更大的期许:环保执法要真正“硬”起来!
众所周知,25年前开始实施的环保法,如今已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强化明显不相适应,一些法律条款也存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立法滞后,固然是目前环境污染乱象的一个原因,但执法疲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法律的约束力大打折扣甚至在有的地方荡然无存。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污染的问题,不是环保法25年没有修改的问题,而是环保执法环节出了问题。换言之,如果25年前开始实施的环保法,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我们的生态环境会恶化到今天这个地步吗?
环保执法,缺的不是“尚方宝剑”,缺的是“剑法”。就拿企业违法排污来说,关停企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狠招”早有法律授权,可很多地方选择了罚款了事,企业交完罚款继续排污,以至于有的企业把缴纳环保罚款列入年度预算。有的地方的环保部门不仅不去执法,反而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说客”,在上级检查或媒体暗访时,主动通风报信、打掩护。人们记忆犹新的“红豆局长”,当井水变成“红水”了,作为环保局长,他对查找污染问题无动于衷,反而信口开河:红小豆煮出的水也是红色,这个红色的水有污染吗?
当然,过去的环境污染乱象,把板子全部打在环保机关和环保执法人员身上也不对。因为问题虽然出在环保执法环节,但根子却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上,一味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甚至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部门,环保执法机关要强起来,的确有些难。
如今,中央明确了不唯经济增速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诉求空前高涨,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修改后的环保法又赋予环保机关更多更大的权力。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当下,如果环保机关还是无所作为,环保执法还是“硬”不起来,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当然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徒法不足以自行。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在任重道远的环保征程中,环保执法能否“硬”起来,至为关键。严格环保执法、规范环保执法,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落到实处,“美丽中国”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