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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 墨:对限牌进行公示也是政务公开
//www.workercn.cn2014-05-04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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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现代快报记者专访了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克希。他明确表示,南京绝对不可能像杭州那样突然限牌,因为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对限牌有明确规定:限牌与否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即便审议通过限牌,也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这个地方性法规,就是给南京市民吃一颗定心丸,大家没必要因恐慌而导致不理智消费。”他说,即使南京要限牌,也会提前30天发公告,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购车。(《现代快报》5月4日)

  对机动车实现限牌措施,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保护城市环境。由于饱受城市堵车之苦,市民苦不堪言。对于政府采取的限牌措施,也就得到了很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不过,一些地方对限牌采取突然袭击,弄得市民措手不及。让人气愤的是,虽然限牌瞒着老百姓,但是,却故意走漏风声,成为汽车经销商的销售噱头,这不仅导致了不公平,也成为一种腐败。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面对限牌的传闻,一些地方还出来“辟谣”,然而,辟谣过后,限牌“谣言”就变成了事实,这显然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南京限牌不搞突然袭击,既是遵守法规底线,也是善待公众,更是对公众限牌猜疑的一个交待。虽然限牌是一种管理和保护措施,但是,因为事关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限牌之前,应该先征询公众意见,至少,应该提前预告,让公众知晓。新修订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市区摩托车的保有量。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这个条例,将限牌纳入了政务公开事项,限牌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必须进行公示,否则政府就是违法,就是自己扇自己的耳光。

  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工作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对限牌进行公示也是政务公开,做得好,既达到管理的目的,又能赢得公众支持。做得不好,公众就不会理解,也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尽管一些地方没有法规明确规定限牌必须征询公众意见和提前告知公众,但是,如果能够做到政务公开,相信也不会引起公众的质疑和非议。从这一点来看,江苏省的做法还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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