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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出台的《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包括“不准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请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各种形式的消费活动”、“不得违规用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不得违规收取润笔费”等。
“十个严禁”不但对官员的日常交往、八小时内外行为、公务车使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细致的规范,纪委通过暗访、核验发票、核对财务报表方式进行体制内监督,还疏浚公众监督渠道,接受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举报。有制度,更有执行;有内部稽查,亦有外部监督。多向包抄,足见决心。
纵观“十个严禁”,条条有的放矢,针对性极强。“到基层工作一律吃工作餐”,从嘴管起,帮助官员改掉公款接待中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习惯;“严禁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规范公务消费,杜绝公务消费报销过程中的“混账”行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官员频频出入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仅是形象问题,还容易出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严禁违规收取出场费、润笔费”,表明公务活动是职务行为,不存在出场费问题。一些所谓的“出场费”、“润笔费”,往往是某些人拉官员下水的诱饵;“严禁擅自应邀参加各种庆典”,既是端正工作作风的表现,也是简政的表现……这些领域,都是官员最容易出问题的领域,严管可谓打到了蛇的“七寸”。
对于个别“严禁”,可能会有不同看法,譬如用私款也不准进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有人认为,这既是对歌舞厅等合法经营场所的标签化,又是对官员个人私域的过多干预,有矫枉过正之嫌。对此,或许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一方面官员拥有公共权力,势必要让渡一些私权。西谚云,“怕热就不要进厨房”,意谓进了厨房就一定会“热”。另一方面,严是疼、管是爱。纪委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领域进行严管,其实也是对官员的一种关怀与爱护。有些人现在抱怨管得太细、太严,等到失足之后、身陷囹圄之时,才来埋怨组织没有及时监督自己,没有管好自己,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