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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披露发生在河北武安市的一起治超人员碾死货车司机事件。相关爆料称,5月4日晚,货车车主侯某因涉嫌超载,在拒绝过磅检查时被执法人员开车碾死。武安市委宣传部证实了这一消息。根据官方的说法,当时侯某是自己钻到车轮下的,试图阻止执法人员开走他的货车。(《南方都市报》5月7日)
去年11月,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今年3月,广东惠州又一名女车主因不服交通部门的2万元罚款喝农药自杀……显然,像河北武安这位车主,试图“以死相逼”阻止罚款,绝对不是孤例。
都说生命至上,是什么样的执法,竟然可以无视生命?不得不说,这简直就是故意杀人的恶劣行径。车主自己钻到车轮下,并不能减轻执法者的罪恶,不能改变治超碾死车主的血腥。知情人表示,车主之所以不愿接受超载检查,原因是每月已经缴纳了3000元过路钱。对此,官方没有做出明确回应;但是,罚款月票、年票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管路的吃路,这个部门吃完一遍,那个部门再来吃一遍,公路就是相关部门的提款机!
问题是,这些“为罚款而罚款”的相关部门,收了月票、年票的钱还不够,没钱发奖金了还要上路“提款”!对货车司机而言,守法也没有用。“彪悍”的罚款不需要理由,交警、运政、路政等十几个部门管着你,货车司机早晚都是一个违法。
在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公路“三乱”背景下,盘根错节的既得部门利益,让货车超载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里:你不超载不违法,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罚款,唯一的可能是连罚款都缴不起;因为罚款太多,所以大家都拼命地超载违法。从1994年国家发文提出治理公路“三乱”至今,20年来,公路“三乱”却越治越乱,甚至到了“带血”的程度。
在“治超碾死车主”事件之前,媒体曝光的类似“执罚经济”事例不计其数,最后不是应付性地整改了事,就是将责任推给“个别临时工”。治理“带血”的公路“三乱”,必须下猛药了!如果查超治超只是部门“创收”利器,执法者既无廉更无耻;货车超载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以死相逼”对抗罚款,也会越来越多。一句话,公路“三乱”治不好,货车超载就无解,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打公路“三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