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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房管局本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但在洛阳新安县,当地房管局 “赤膊上阵”搞起了房地产开发,一局之长摇身一变成了坐拥千万的地产公司老总。面对记者采访,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表示,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5月8日 人民网)
近日,不断有洛阳市新安县网友爆料称,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了一家"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人,另外,其余4名股东经证实均为房管局副局长。
众所周知,房管局是管理房地产行业的事业单位,是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但为何洛阳市新安县的房管局却违反规定经营起了房地产呢?该房管局长给出的答复是“不搞地产没饭吃”。想必大家看到这样的答复都会产生疑惑,房管局作为事业单位,岂能违反规定国家相关规定而从事经商行为呢?
事实上,房管局属于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是靠办证业务获得的收入来发放职工工资的。从这个层面理解,该房管局此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其却违反了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与《公务员法》也是“背道而驰”。该事件一经爆料,随即引发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发帖“炮轰”该房管局的作法。但对于该事件而言,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与思考。
笔者认为,房管局开办公司确实违法,这是毋庸置疑的。作为房管局长,理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加强自律。另外,其上级主管部门也应加强有效监管,只有在监管上、惩处违纪行为上“给力”,才能有效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折射出了类似房管局这样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工资保障方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来保证职工的生活,只有职工待遇有了保障,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时下,各项事业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机构改革、收入结构调整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搞地产没饭吃”的乱象定会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