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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伟:公务员聘用制取代不了考录制
//www.workercn.cn2014-05-08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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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制公务员目的是推进公务员改革,打破公务员系统的板结生态,切实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因此,我们必须力保聘用制公务员成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鲶鱼”,有效激活一池春水,而非一副游离于体制之外的华丽外搭,徒增更多的财政负担。( 5月7日 《光明日报》)

  近日,义乌率浙江之先,公开招聘聘用制公务员。新聘的公务员将上任,一共5人,聘期5年,年薪30万元至60万元不等。此事一经媒体报道,便引起广泛关注,网友对此也是众说纷纭。有人点赞,认为公务员聘用制将有利于打破公务员终身制;有人担忧,认为高薪招聘有“变铁饭碗为金饭碗”之嫌;更有人质疑,聘用制公务员可能致用人腐败,催生新的不公。如此种种,不必深究。眼下摆在我们面前的关键问题是,公务员聘用制究竟是不是公务员招录改革,到底能否取代考录制?

  义务此次公开高新招聘的5名聘用制公务员,都非一般岗位,这其中包括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管理高级主管、智能交通调度高级主管等,与常规公务员不同,他们都是较为难招的技术型人才。因为专业性强,资源稀缺,所以开出高薪公开聘用,实属合情合理。然而,如果仅凭此便认定这是公务员招录制的改革,甚至臆断公务员聘用制将取代考录制,未免过于敏感,犯上了听风便是雨的错误。

  录用公务员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原则。现行的公务员考录制实质上就是“科举制”的沿用和升华,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调整,已经日趋完善。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环节客观、严格,采取电脑阅卷,不留孔子可钻;面试环节的主观性较强,容易掺水,存在不公平现象。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务员聘用制毕竟属于主观性招聘,规范操作难度较大,潜规则的孔子较大,就算条件再刻苦,门槛再高,也容易出现“拉关系”“走后门”的不良现象,不好把握、亦难控制,将更加助涨不公平现象。

  两种制度,相较而言,聘用制更适用于招聘一些非常规、技术含量较高的公务员,不宜广泛用之;考录制则适用于常规性公务员的录用,具有普遍性、公平性。二者皆有利弊,都要好好利用,相互促进,不能以聘用制取代考录制,否则,公务员招录中的不公甚至腐败现象将因运而生,届时将难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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