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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向军:杜绝年底不收案 需摒弃“司法GDP”思维
//www.workercn.cn2015-10-13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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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10月12日《北京青年报》)

  长期以来,因为年底办案绩效的统计考核需要,一些地方为了数据出彩,经常会有年底暂停收案、动员撤诉的习惯动作,以至法院关门谢客,让当事人吃“闭门羹”。这是不正常的司法现象,违背了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要求,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也严重伤害到司法的公信与权威。

  诚然,社会转型以及法院诉讼门槛不断降低等因素,大量案件纠纷不断涌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始终未能化解,让许多法院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关门拒案、动员撤诉等客观上也事出无奈,但这不能成为法院闭门谢客、拒绝审判的理由。 之所以发生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乱象,关键还是司法政绩观出了问题,而这很大程度上,与过往一些地方不科学的司法绩效考评机制有关。长期以来,调撤率、结案率、执结率、上诉率、发改率等考核指标都像一个个“紧箍咒”,牢牢套在许多法院和法官头上。在法院、法官之间攀比排名乃至恶性竞争的大气候下,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难以避免,各种“绩效”数据没有最漂亮,只有更漂亮,以至不断注水失真,不但指标考核体系不科学,有违司法自身运行规律,也严重脱离了司法实际,无法反映出客观、真实的审判实践。

  必须指出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在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基础上,尊重司法自身规律,逐渐取消了调解率、结案率等一些指标考核评比,摆脱了“司法GDP”的束缚。为让法官办案进一步走出数据泥潭,最高法院还于去年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排名,并要求各地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杜绝年底不立案的陋习。这无疑是给法院、法官极大“松绑”,有助于解决关门拒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乱象。

  年底关门谢客是扭曲的司法生态,唯有回归司法为民宗旨及其运行自身规律,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摒弃“司法GDP”思维,并加大司法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力度,真正做到开门办案,才能保障当事人诉权需要,也才能尊重法官主体地位,为基层法院和一线干警减负,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效促进司法的公正高效,充分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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