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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收到了一份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今年4月,河南郑州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7处文物5处被拆毁,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直接拆毁文物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被民间环保组织诉至法庭。(10月16日《京华时报》)
作为国内首起民间组织为文物维权,状告地方政府的案例,此事在网络上的广泛影响,无论对政府或民间组织,都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社会拷问。民间组织为文物鸣冤,凸显地方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履职不力是一回事儿,文物被毁后的诉讼纠纷,最后还能亡羊补牢吗?文物保护又岂能等到花儿都谢了。
一个拥有“三朝枢密、大宋世家,千年古村”名号的古村落,被征地让位给开发项目后遭拆迁,村中7处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仅剩两处,本身是种文物保护不力之殇。而民间环保组织状告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履职不力,导致文物直接被毁,于情于理也说的过去。但民间环保组织站在文物的价值,郑州地方责任单位站在需要发展的角度,双方一争划分责任就变得混淆。可文物已经被毁了,生米煮成熟饭后的激辩,往往到都是两败俱伤,最后黯然失色的还不是文物。
文物保护在金钱和发展面前,显然是无力的,好比民间组织告政府,本来就是种戏剧性的角色转变。一纸诉讼状告多个单位更是将此事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争来争去告来告去,看热闹的多推卸责任的多,殊不知羊都已经亡了,不谈补牢不谈未雨绸缪,反倒是追究责任比保护口号喊得凶,莫非是在继续扩大此事影响?试问马固各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已然清晰,那么民间组织为何仅仅是在文物背后后知后觉呢?在毁烂的文物前,指鼻子骂娘互掐,有多大的意义?文物被毁后的诉讼纠纷,更像是民间环保组织与马固地方单位的一场闹剧,文物被毁则成了他们大动干戈的导火索,而并非主因。
笔者认为这种对文物起不到半点保护作用的闹剧,今后还是少上演为好。我国是千年古国,文物是表达历史的最好明证,也是上下五千年的岁月沉淀。发展虽是必需的,可对文物的长期保护也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直接责任。对此事的处理,应站在文物的角度,而并非民间组织和马固各单位,马固责任单位的上级地方政府,也应该拿出积极诚恳态度,对下级履职不力的单位,谁有责任就处理谁,以儆效尤。而民间组织在文物被毁后,更多是应该去思考,今后如何避免发生同样的悲剧,别等到文物损坏后,才来高调宣扬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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