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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收到了一份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今年4月,河南郑州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7处文物5处被拆毁,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直接拆毁文物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被民间环保组织诉至法庭。据了解,这是国内首起人文遗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也是人文遗迹(文物)首次被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其胜败攸关,分外引人注目。(10月19日《京华时报》)
马固村是郑州市的一个千年古村,有“中原第一文物古村落”之称。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该村有7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2006年10月,马固村出土了两只完整的唐青花塔式罐,将中国青花瓷的起源向前推进了八百年至一千年。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千年悠久历史、创造过无数辉煌的古村落,却不得不让位于当地政府一个名为“智能电器产业园”的开发项目。仅历时20天,占地500余亩的古村落变成一片黄土和废墟。
以发展、规划为名,破坏文物案件如今层出不穷。古村落如此痛心地被摧毁,已是普遍现象,从此被抹去的马固村,只是其中之一。据首次全国性传统村落摸底调查,中国传统村落仅占我国行政村的1.9%、自然村落的0.5%。显然,在“唯发展经济”之下,破坏文物可以不受任何的制约和追究,并因此恶性循环,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也正因此,这起官司尤其令人关注之处在于,虽是拆毁文物的官司,却由环保组织来打。当然,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而且,“不可移动文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非生物因素,这在生态学中是一个常识性的结论,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就是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也是保护环境的应有之义。
然而,环保组织在保护文物中担当唱主角的角色,也凸显出文物保护不堪的现状。本来,当地政府负有保护文物的职责,还设有文物保护的管理执法部门,而现在,正如在马固村文物被拆事件中,最早向公众和媒体发出呼吁的民间文保人士彭保红所说,“拆掉文物的往往就是政府部门自己”。实际上,在这起官司中,被列为被告的,就包括镇、区两级政府,以及本来负有文物保护职责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有关人士表示,破坏文物说到底是“是否遵守法律问题”,现行的文物法、土地法、规划法、环保法都有规定,只是有法而不依。此次能将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纳入环境公益诉讼范畴,才会超越地方权力的非法行使范围,给那些违法的破坏文物的人戴上一个紧箍。但显然,这种“紧箍”应来自于全方位的社会监督。而环保组织打拆毁文物的官司,无疑开了一个好头,不仅有示范的意义,更将给知法违法、执法违法的官员以极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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