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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敢公示就不怕查”的表态中,既有诚意,又有勇气,尤为可赞。更何况,这位秦某某是把自己名下2000多万的房产公示,面对如此巨额的资产,公众难免不去质疑。同时,即便秦某说其父母从事房地产开发生意,而其在建设部门任职也必然会招来一些猜疑。可即便如此,秦某某仍然大大方方地公示了自己的财产。毫无疑问,其坦诚与实在,是许多任前官员需要学习的。
但是,“敢公示就不怕查”的意义也仅仅限于此了。一者,这本应是所有任前官员的正常表现,若没有诚意,缺少勇气,官员任前公示制度就会被架空。更要知道,官场之中从来也应该缺少这样的“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坦荡心理。二者,我们从来不缺少“敢公示不怕查”,我们缺少的是,如果官员任前公示制度落实地不得力,或者直接说官员在填报相关信息时如果有瞒报、漏报事项,我们的纪检监察制度到底有多少核实的空间,这才真正值得思考和玩味。
更核心的问题是,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千呼万唤就是不出来的语境里,这类的任前公示,到底对反腐倡廉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起到多少实质性作用?不可否认的是,十八大之后,在中央要求下,各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都非常重视任前公示制度,从上至下,我们的官场以及纪检部门也非常依仗这种制度。但说到底,官员任前财产公示、官员个人事项报告,都不过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初级形式,不是原版,更不是高级形式。因此,看到“敢公示不怕查”就认为这就是最完美的官员监督制度,有些自欺欺人。
任前财产公示制度至少有两大缺点:一是,这类的公示,只适用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而绝非是无死角、全覆盖,说得好听一些叫减少落实工作的阻力,但说得难听一些,这种“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做法,就是一种妥协退让,也是对既得利益者的有效保护,距离政府真正阳光下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只要有公示就要有落实,新提拔官员虽说不怕查,但我们的纪检部门也不妨查一下这超过2000万的财产究竟有没有涉嫌违规的现象,要给那些质疑“官员亲属从商”的网友一个明确的答复。
归为一言,“敢公示就不怕查”故然可赞,但更需要我们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跳跃到“不公示也要查”的高水平阶段。然而,或许让人悲观的是,从2009年开始,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都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实践,也都曾掀起舆论波澜,但都难逃“人走政息”的命运。这是很大的遗憾。说到底,压缩腐败和寻租的空间,就不能满足于一个推行难度并不大的任前财产公示,而是要致力于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的更高级形式。(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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