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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人功臣”到“交通硕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然而,陈明宪的忏悔书却被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多是表功、推脱,少有悔意”。记者也发现,这份22页的忏悔书,最大篇幅是罗列头衔、荣誉,表达自己“兢兢业业、日夜操劳,一心扑在事业上”,自己在单位是如何“一呼百应威信高”,其次则是埋怨他人、推脱责任。(新华网,11月23日)
贪官落马之后的忏悔录似乎有了固定的“套路”:出身平凡,扎实肯干,能力突出,提拔重用后权力变大,抵不住诱惑,在贪腐路上越陷越深,如今悔之晚矣……其中,“做出过很大成绩”还成了“必备话题”。陈明宪也未能免俗,称自己“兢兢业业、日夜操劳,一心扑在事业上”事实果真如此吗?
简单回顾一下陈明宪的人生经历,他作为著名的桥梁专家,曾被认为是将湖南路桥公司“起死回生”的“技术性官员”,主持或参与主持建造过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岳阳洞庭湖大桥等20余座大型桥梁,拥有30余项桥梁施工的创新技术,对我国斜拉桥以及深水基础、大直径桩等桥梁工程施工的技术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某种意义上讲,似乎还真配得上“为事业日夜操劳”这句话。
但是,陈明宪还有另一面,那就是他的贪腐几乎涉及湖南省内高速公路建设的每个环节,土建、补勘、绿化、配电、设计等工程招投标以及高速公路材料供应、保险业务,几乎到处可见他的贪腐之手。同时他的贪婪也极有个性:现金、黄金、字画、石头、购物卡,但凡“值钱的东西”,几乎是“无所不收”。从这个角度,他也真称得上“日夜操劳”,只不过是为了私欲罢了。
可见,陈明宪的“日夜操劳”不失为一句实话,只不过操劳的“事业”不仅仅是为国为民。时至今日,忏悔书中仍时刻不忘表表自己的“功绩”,无非是抱着“以功抵过”的心理,想借着“能干”的帽子,“一白遮百丑”。殊不知,他的所作所为早已丢了为官本分,身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勤务员,本分就是无怨无悔地为国家打工、为百姓操劳。自以为枕在“功劳簿”上就可以骄傲自大、为所欲为;为党和人民干了一点事,就可以伸手要本钱,因“能干大事”而抛弃了原则、规矩和纪律,最终只能到在一己私欲上。
贪腐路上,永远没有“功过相抵”,只有“一为不善,众美皆亡”。陈明宪们,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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