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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干部的“喜事”并非小题大做
沈道远
//www.workercn.cn2016-05-16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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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多地党员干部违规为子女办婚宴的问题被中纪委点名曝光,包括答谢宴、试菜、分批摆酒席等,官员违规办婚宴的形式繁多。近年来,多地专门出台文件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包括限桌、限客、限礼金等等,禁令内容颇为细致。(5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中,违纪操办各类喜事的典型案例很多。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脚踏红线,借办喜事之名,行受贿贪腐之实。对于这些不知收敛的干部,确实应该加大惩处,以儆效尤。

  但是,当官方将这些处罚决定公布之后,部分党员干部在私底下议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操办喜事既是私人行为,也是人情往来的必然,组织在这方面都严管,是否太不近人情,太小题大做了。有这样的讨论,很正常,只是必须明确两点。一则是组织并不是反对干部办喜事,而是严禁干部打着办喜事的幌子进行贪腐受贿;二则是干部可以办喜事并不意味着没有规矩,该遵守的规则和该履行的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只要干部办喜事合乎规则和要求,组织是不会强加干涉的,干部也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组织上之所以要严管干部的“喜事”,主要在于假如党员干部在办喜事的时候,大肆操办,违规宴请,会产生诸多问题。一方面,违反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条列,另一方面涉嫌非法利益输送,潜藏贪腐受贿风险。除此之外,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也是一种错误的示范,抹黑了党员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民众热衷于参加干部的各类喜事,其实并不是他们和干部之间存在什么深厚的感情,更多是受一种“腐败亚文化”的影响。因为领导干部掌握着人事任免、升迁、审批、拨款等重要权力,参加他们的喜事,不过是为了拉近彼此关系,为日后找领导帮忙打下感情基础。可以说,干部违规办喜事,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容的,必须真抓严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同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明确规定,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既然有规则在前,干部就应该把纪律挺在前面,模范地遵守,严格地执行,这是新常态下每一个党员干部起码的政治觉悟。反腐肃纪是一场持久战,要想获得最终的胜利,领导干部就带好头,迈好步,给下属树立一个榜样,而不违规办喜事,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在这一轮的反腐肃纪的正风浪潮中,规则和纪律越来越细,对干部的管理也越来越严,一些干部认为因为办喜事而动辄得咎,这是情法两难全,对此心中颇有怨言。怀有这种心态的干部,应该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严管就是厚爱”,如果对干部的过错,不抓早抓小,只怕最后会酿成身败名裂,亡家亡身的恶果。由此观之,严管干部的喜事何来小题大做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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