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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广东篇】
科技创新引领新常态 敢为人先当好排头兵
罗建华
//www.workercn.cn2016-08-23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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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19日,申报今年广东省企业研发省级补助资金的企业超过3800家,比上年增加150%,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效果显著。这一项对研发起到杠杆作用的政府资助,是省委省政府去年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之一,也是我省科技计划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8月22日南方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要加快研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方案,抓紧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和部署,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毫无疑问,作为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广东,长期以来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土地、空间、资源、环境等方面已经难以为继,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形势,还是从广东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国内外环境出发,都迫切需要广东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基于此,广东坚定地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来抓,依靠科技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早在2014年6月,广东就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成为全国第一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紧接着,为使创新驱动顶层设计落地,研究制定加快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于2015年1月13日,广东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了被称为“粤十二条”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广东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政策。

  往细里说,在这份被称为2015年“粤府1号文”的内容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等政策措施均属国内首创,而且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强。更值得称道的是,为了让有关政策的实施有法可依,广东还加快了立法工作,于今年3月完成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修订,为“粤十二条”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广东新常态下坚决依靠科技创新谋划未来发展的决心和意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广东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和真抓实干,取得的是显著成效,结出的是丰硕果实。数据显示,广东省2015年GDP总量以72812.55亿元全国领先、排名第一,目前广东拥有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1105家,居全国第二;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399家,在孵企业1.8万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3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9%,2015年全省R&D科研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5%。在衡量经济体创新能力的最核心指标上取得重大突破,不仅标志着广东进入世界创新型地区行列,更说明创新导向在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正日益彰显,广东的发展模式正在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殷切期望:“广东是经济大省,不仅地区生产总值要支撑全国,结构调整也要支撑全国,必须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走在前列,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站在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广东不墨守成规、不因循守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正阔步行进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大道上。可以预见,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势推进、深入落实,拥有创新自信、保持创新定力的广东,一定能够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和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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