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要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脱贫攻坚没有产业基础是不牢固的、不持续的。产业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巩固脱贫成果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因此,必须根据阶段性的任务变化,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精准把握扶贫产业和乡村产业振兴的衔接点,统筹谋划,在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
接续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产业扶贫到振兴的有效衔接。在产业扶贫的过程中,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扶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好的工作机制,为扶贫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推进产业扶贫和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应以这些成效为基础,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产业兴旺的要求,进行有效衔接。一是做好产业规划衔接。将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良好作用的扶贫产业纳入到乡村产业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衔接好土地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并与当地主导产业规划、乡村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致力于产业兴旺的目标,将零散的产业扶贫项目转移到区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上来,不断地推进各类要素与当地企业对接、产品与市场对接,推动产业扶贫转向产业兴旺。二是做好产业政策衔接。要系统地对现有产业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探索将现行产业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条件。政策支持的重点要从生产的种养环节逐渐转移到加工、销售、品牌建立、产业融合等环节,政策支持的主体要从对农户的支持扩大到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的形式要从特惠向普惠转型,政策支持的资金要从主要以财政资金支持为主逐步转为以市场资金为主财政资金为辅。三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借鉴产业扶贫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乡村产业振兴的体制机制,指导贫困地区逐步将工作重心由产业扶贫转移到产业振兴上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提高涉及产业振兴的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工作协同性,促进产业振兴的要素供给。
强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补齐产业扶贫到振兴的发展短板。传统的种养业态可以依靠自然条件生产,组织简单,要素支撑也相对原始。但新时代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一系列基础条件的支撑,必须强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挡升级。在加强农村水利、道路、电力、通信、供水以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应契合乡村在发展产业上的需求,对原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提挡升级。不断强化智慧农业、物流网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旅游集散中心、物联网等“农业+”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破除农村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农村产业振兴必定伴随着农业的产业形态、经营模式、产业组织类型等的深刻变化,涉及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地非农使用以及土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分离等问题,而这些变化和问题都会与农村土地制度发生直接关联,都必须处理好农村产业发展需要与农村土地制度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在制度上扫清障碍。三是强化金融、人才、科技等政策供给,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转换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心,实现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质的提升。很多贫困地区为能实现尽快脱贫的目标,在扶贫产业的选择上往往侧重于就业门槛低、短期增收效果明显的种养以及手工业等传统产业,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这些产业普遍呈现规模小、产业链条短、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因此存在低质量脱贫和短期化产业扶贫等隐患,乡村产业兴旺的基础不牢。要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必须转换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心,在长效和提质上下功夫。一是通过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高效化、绿色化、集约化、品牌化,转变农业发展导向,促进农业由增产转向提质,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产业化经营能力,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优势、已有产业现状、潜在市场空间等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扶持,注重产销对接和产业发展的支持服务,提升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与旅游、电商、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农业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四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夯实产业扶贫到振兴的主体利益。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产业扶贫中不仅起到了确保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作用,而且对扶贫产业的发展也能起到“稳定器”的作用。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中,伴随着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产业业态、经营模式以及参与主体更趋复杂化,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保障农户及参与各方的利益,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促进产业平稳兴旺发展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是巩固和完善产业扶贫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稳定有效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原有的各种“+贫困户”模式升级为“+农户”模式。二是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参与产业融合、嵌入产业链条之中的能力,提升广大农户参与产业融合、嵌入产业链条的条件,使得各参与方都成为产业融合、产业链条拉长拉粗的受益共享者,确保利益联结机制的稳定有效。三是充分发挥好市场和政府在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中的作用。在产品或要素定价等领域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提过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在市场机制下的谈判能力。政府应通过政策、资金倾斜等方式对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支持,降低农户参与经营的成本和风险,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强化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培养利益联结各主体的诚信意识,加强利益联结各方的权益保护,运用法律手段营造良好履约环境。同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合理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