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第三次联席会议近日召开,总结讨论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进展。自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全国首批8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各地陆续探索出了许多操作路径。
总体上,各试验区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不仅在产业引导、技术更新等方面起到支持作用,还逐渐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形成了“产业优化—资源增值—社会治理”的综合效益。绿色金融和自愿型、控制型环境政策工具有机结合,逐渐展现出复合性政策工具的特征,发挥着三重效益。
第一,绿色金融有利于推动地区产业优化升级。
绿色金融的核心是通过金融手段促进地方绿色发展和结构转型,使得金融资源配置、信贷投向、融资结构更加绿色化和实体化。在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创新改革实践中,如何进行绿色企业或项目的识别是必须回答的问题。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及评价体系,筛选确定绿色项目库,定期开展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遴选、更新和发布,及时进行政、银、企对接是有效手段。
绿色金融通过投融资工具引导资金流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行业。特别对于许多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较小但自然资源丰富的中小城市而言,绿色金融的引入无疑会对城市发展、产业升级起到更强的推动作用。
比如,在绿色金融的有力支撑下,浙江省湖州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将“金融+”和“生态+”深度融合,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园区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产品。湖州银行推出的园区贷产品,为吴兴区砂洗城园区建设和园内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不仅帮助园区实现了统一供能和污染排放处理,也促进了传统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和转型发展。据测算,小微企业入园后每年可减少污水排放100万吨、节电1300万千瓦时、减少粉尘排放12.6万吨。湖州市还率先搭建绿贷通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创新信贷超市和银行抢单两种模式,建立绿色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为银行提供以“公共信用信息+绿色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绿色信息档案查询服务。2018年,绿贷通平台累计帮助5719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479.14亿元。
第二,绿色金融能够促进自然资源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和溢价增值。
许多试验区将地区内生态资源确权,建立其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多种权益,探索建立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打造生态文化产品,让环境治理、节能低碳的企业优先获得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
比如,湖州市安吉县成立了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梳理筛选县域生态资源,按照区域、产业分类,邀请优秀策划团队,将生态资源整合为集中连片优质的项目包,再进行产权收储和资源再提升,最终推向市场进行价值评估、项目增信和市场交易。在这一过程中,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策划团队、金融机构、高校研究机构等有序参与,对村镇的集体产权改革、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等都进行了创新探索。
第三,绿色金融能够助力现代化社会治理。
通过绿色项目、产品、企业等识别,可以逐步构建以“绿色”为标识的社会信用体系。
比如,浙江省衢州市构建了全市统一的绿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个人和企业的绿色信用程度、历史都在这一平台上显现,同时,衢州市金融管理部门创新平台建设,将“评价、监管、应用”三大体系有机嵌入,贯穿在融资、贷款、申请补贴、行政审批等若干环节,提升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
丽水市则通过“两山贷”促进乡村治理。在丽水市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以村民生态信用积分管理评级为基础,对水源地保护、参加植树造林、正确垃圾分类等一系列生态环保行为进行正负面清单的评定,基于评分对生态信用好的农户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最高可以达到500万元授信额度。不仅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也对乡村发展绿色产业起到激励作用,激发了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
通过观察梳理试验区的各类创新实践发现,绿色金融既促进了资金流向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产品,也对自然资源自身的价值进行了金融量化,更将绿色信用、绿色意识融入了社会治理中。企业实现了生产服务绿色化,公众提升了环保素养,社会形成了环境守信氛围,禀赋优良地区释放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城市治理逐步提高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