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的收尾期,乃至脱贫攻坚结束后旨在消解相对贫困的“后扶贫时代”,继续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教育质量,将依然是助力当地巩固扶贫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帮助深度贫困民族地区摆脱贫困落后,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
——编者
贫困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最大短板,而民族地区的贫困现象又较为突出。对民族地区开展教育扶贫,已然成为理论界和决策层的共识。当前,学界对教育扶贫的内涵界定可以概括为两个维度,一是依托教育开展扶贫,二是扶教育之贫。仅就后者来看,尽管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教育给予了持续性的支持和投入,但与发达城市的教育相比,二者之间的“相对差”依然存在。可见,在脱贫攻坚的收尾期,乃至脱贫攻坚结束后旨在消解相对贫困的“后扶贫时代”,继续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教育质量,将依然是助力当地巩固扶贫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重审学校布局,因地制宜进行教育供给侧改革
民族地区特定地理结构和人口分布,要求我们必然采取不同于城市的学校布局。近年来,伴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民族地区小规模学校逐渐没落。而未能“与时俱进”的投入和管理,也同步造成了寄宿制学校“弊端频现”。可见,审慎地做好民族地区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无疑是实现民族学生“上好学”的第一前提。
第一,促进民族地区小规模学校建设与发展。民族地区小规模学校是基于民族地区、面向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的本土化学校,在就学半径较大的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
首先,大力保障民族地区小规模学校建设和发展。各民族地方政府应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小规模学校列为各民族地区重点发展与保障的对象,并纳入教育部门考核工作。要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县级政府主管的经费保障与使用管理办法,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
其次,促进小规模学校与当地社区资源共享。随着精准扶贫政策的有序开展,民族地区村落建成了大批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有效弥合了小规模学校办学场地欠缺的困境。学校与村落可共享这些资源,构建以小规模学校为中心,以公共设施为纽带,辐射民族社区的文化共同体。
第二,推进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是针对民族地区学生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采取的重要教学形式,是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次质的突破,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加强、改进和完善。
一是要加大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投入。要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兜底、学校主体、家庭与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保障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日常管理、住宿运行具有充足的经费支持。
二是要制定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的标准化条例。民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以政策条例的形式,对寄宿制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保障、运行制度、宿舍文化等予以详细规约。
三是要补齐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缺口。各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要探索购买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相关服务,形成教育合力。
第三,推广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让民族地区学生在适合的教育中有更多获得感,有更多的脱贫致富选择。
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在民族地区实施“幼有所育”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解放农村劳动力。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大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小学转岗教师的培训力度。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强化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改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如期达到“20条底线要求”。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扩大地方试点范围。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因地因人施策,对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防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等优先支持民族地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推动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侧重教师队伍建设,补齐“质量工程”的最大短板
教师队伍建设是民族地区教育优质发展的阿基米德点。国家依法保障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为民族地区培养、补充、培训教师,对民族地区教师给予补贴或适当的照顾,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特岗计划”、“国培计划”、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项目,民族地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得以显著提升。2018年,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46.22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25.12万人,比1953年增加了140.18万人、增长了23.21倍。当下,民族地区教育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已经得到极大发展,但与发达城市师资质量和水平还存在极大差距。开展民族地区教育的“质量工程”建设,最核心的举措就是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短板,既要立足长远,培养适合民族地区教育实际的优质教师;也要关照当下,依托教师共同体建设,提升民族地区教师的整体“教育力”。
第一,培养适合民族地区教育实际的优质教师。基于民族地区实然状况开展极具“契合性”的师资培养,是保障民族地区教育进步的核心力量。
在教学实践方面,不仅要培养教师关于教育教学过程的实践知识,而且要培养教师的教学管理技巧,特别是维持少数民族学生群体和谐协作的能力。
在语言使用方面,不仅要注重培养教师听、说、读、写、译五种语言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强化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更要注重特定学科类语言、教学活动类语言、认知文化类语言、特定文化类语言的素养提升。
在学科知识方面,不仅要培养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专业知识,更要注重不同民族的底蕴精粹、文化心理的培养,使其更好地开展跨文化教育和身份认同教育等。
第二,依托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区域教师整体超越。鉴于民族区域优质师资分布不均衡及“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实然限制,依托信息技术支持打造基于网络平台的教师共同体,就成为促进民族地区教师交流与提升的重要举措。
打通文化隔阂,建构“融合共生”的教育体系
民族教育的特殊矛盾之一就是要科学把握少数民族文化与国家主体文化(中华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的民族教育实践中,既要传承好本民族文化,更要助力民族群众快速融入整个国家的现代经济生活。
第一,依托跨文化理解教育提升民族学生的文化自信。
首先,要增强国际视野与跨文化理解能力教育,帮助学生厘清现代文化与少数民族乡土文化的关系,破除学子对二者的认识困境。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教师需要有意识地使学生理解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时代性、动态性与过程性,即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都是在创新与发展中动态实现的,只有符合主流意识需要、适应时代要求的优秀文化,才能在历史更迭中生存。要帮助学生树立开放的文化观,破除文化间对立的固有观念,使学生能够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接纳现代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乃至世界先进文化。
其次,民族地区学校教育需着眼历史、立足现实,积极构建文化认同教育新内容,帮助学生树立和谐共存的动态文化历史观。文化观的形成,必须通过文化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才能实现。要在学校教育内容中融入中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近现代革命文化以及世界各民族先进文化,从不同时间与空间的文化认识与比较中潜移默化地形成学生的文化自觉。
第二,积极构建开放融合的民族教育体系。
首先,要充分发挥高考指挥棒作用,引导基础教育阶段民族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体系接轨。做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民语授课类考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的通道。同时,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民汉合校,逐渐打破两套教育体系隔离,保证民族学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而适应未来普通高等教育。
其次,推动民族学校课程改革,促使部分民族语言授课的课程向民汉混合课程或汉语授课课程转变。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理科课程一直是民语类考生的软肋。这类课程不仅会因理科课程知识体系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高质量理科教师数量稀缺而制约学生理科学习成绩,更会因语言交流不畅而影响少数民族学子理科思维发展与未来主流理科共同体的融入。因此,需要通过授课语言的积极改革,来破除民族教育封闭独立的教育体系。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民族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