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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省交通工会四届二次全委会上,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全省交通产业工会组织体系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份,全省产业工会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建设的意见》,我们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实地调研,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市县交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调研
省交通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总指示精神,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工会组织工作会议和产业工会座谈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在9月初举办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会主席培训班上及时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工会主席传达了《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掌握市县交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推动市县交通产业工会建设,自9月份起,省交通工会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市县交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活动。
调研活动由主席、副主席带队分成3个调研组,分赴青岛、淄博、烟台、济宁、日照、德州、滨州、枣庄、聊城等地市开展了实地调研。调研组与各地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党政领导、工会主席进行座谈,并深入生产一线,与职工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市县交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职工队伍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开展实地调研的同时,我们还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相关地市的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深入分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通工会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梳理汇总各地市交通产业工会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省交通市县产业工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多年来,省交通工会高度重视产业工会自身建设,自1996年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健全委员会以来,严格组织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产业工会优势和作用,有效带动了全省交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截止目前,全省17市交通(局委)工会都配备了专兼职工会主席(主任)和工作人员,工会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组织形式为交通产业工会
17地市中,淄博、东营、烟台、潍坊等4个市建立了交通产业工会。工会主席均有领导职数,为同级党委委员、副处级配备,但是没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
淄博市交通工会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淄博市交通工会委员会,委员包括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工会、部分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及劳模代表等,做到了产业工会组织体系横向能够覆盖市属本行业的基层工会组织,纵向能够延伸到区县交通工会。而东营、烟台、潍坊市交通工会委员会只覆盖到市属交通企事业单位,目前还未做到对县级交通运输局工会的直接领导。在工作开展上,淄博、东营、潍坊市总对交通工会赋予产业工会职责,部署工作通过交通工会进行落实,但烟台市还未落实到位。4家产业工会中,烟台交通海员工会取得了社团法人资格,但4家产业工会都没有工会经费管理权限,开展工作要靠市交通局行政经费支持。
第二种组织形式为工会工作委员会
泰安、临沂、聊城、德州、莱芜、滨州、青岛、济宁等8个市的工会组织形式为工会工作委员会。泰安、临沂、聊城、德州、莱芜、滨州六个地市交通运输局工委主任均为局党委委员,副处级配备,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工委主任,不是局党委委员,但级别为正处级。工作开展上针对局(委)直属的交通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并未向县一级延伸。8市的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大多是延续以前的工作惯例,只是由市交通局党委(党组)明确负责人,工作职责和范围不够明确,市总部署工作有时通过工会工作委员会向直属工会传达,有时直接向直属工会传达。泰安、聊城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取得社团法人资格,但8市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管理权限,开展工作主要靠交通局行政经费支持。
第三种组织形式为机关工会
济南、枣庄、日照、菏泽等4个市为机关工会代行部分产业工会职责,其中济南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为副巡视员级别,其他工会负责人均为正科级配备。4市交通局工会工作范围仅限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的几家单位。
第四种组织形式为交通工会联合会
2013年5月,威海市依托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威海市交通工会联合会,选举产生由17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女工委员,主席为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委员单位覆盖市属交通企事业单位。目前,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威海市总正在着手依托原有组织组建威海市交通工会。
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工会组织定位不明确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由以上基本情况可以看出,目前市级交通产业工会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各地市总工会对产业工会和派驻机构的定位、职能、工作范围等也不甚明确,加上经济体制改革后很多原本属于交通行业的企业单位划归各地市国资委管理或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交通产业工会的覆盖面处于萎缩的状态,产业工会的职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2.活动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调研中了解到,17地市无论哪种工会组织形式,均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产业工会工作职责,在领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市总、省产业工会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市级交通(局委)工会都没有取得工会经费管理权限,不能收取直属工会经费,开展工作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和局限。特别是交通费税改革后,市交通局与其他市直部门一样,行政经费预算实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会申请行政经费越来越困难,而工会经费渠道又不畅通,直接影响了产业工会作用的发挥和组织的发展。
3.工作人员兼职现象严重
市级交通(局委)工会都没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兼职现象严重,流动性大,认为工会工作并不是自身职责所在,对工会工作缺乏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多处于应付状态。在平时的工作部署开展中,不难发现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的地市工作开展相对出色,而配备兼职工会干部的地市工作开展就要稍显逊色,工作开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
结合交通产业实际,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市县交通产业工会体制机制
建议省总加强顶层设计,督促各市总工会与各地市委、市政府加强沟通协调,调整和完善现有的交通产业工会和派驻机构,明确市县交通产业工会的机构、编制、职数、组织隶属关系、工会经费渠道、工作职责范围,理顺产业工会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保障市县交通产业工作经费
在现行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形势政策下,建议省总督促各市总工会赋予交通(局委)工会经费管理权限,按照一定比例留取直属工会经费,或者按照相应比例回拨部分经费给交通(局委)工会作为工作经费,也可以在年初预算中列入产业工会工作经费,为产业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基本的经费保障。
三是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市级县级交通产业工会
鉴于淄博市交通工会委员会建立的成功案例,建议省总督促各市总工会,支持各市交通局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市级交通产业工会,将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工会、市属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及劳模代表等作为委员,组建市级交通工会委员会,使市级交通工会既能够负责管理其直属的基层工会,又能够承担起对全市区县所属本产业基层工会进行指导服务的任务,真正达到上级代表下级、工会代表职工、各级工会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市级产业工会职责,发挥好市级产业工会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对县级交通产业工会的设置,建议依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和自下而上的原则,建立健全县级交通产业工会,接受县总工会的领导和上级交通工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