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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分别与中国船东协会和挪威船东协会(Norwegian Shipowners' Association,NSA,是挪威最大的船主联合会,也是挪威最大的雇主联合会之一,目前拥有成员公司160余家,主要为经营油轮和散货运输的公司,包括了挪威绝大部分船主)开展的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和中挪海员集体协商。多年来,在全总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这两项集体协商工作一直坚持开展,对维护海上劳动关系稳定、保障海员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2018年度的两项集体协商工作在北京结束,2018年1月1日起,《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与《中挪海员集体协议》正式执行新的海员劳动标准。
海员最低工资标准均实现增长
2018年,两个集体协议覆盖的海员均实现了最低工资增长。其中,《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一水、一机最低基薪上涨3%,除三副、三管、实习生外,其他职务上涨2%(近五年累计增长约为12%);《中挪海员集体协议》最低基薪2018年上涨0.5%,2019年上涨1.5%(近五年累计增长约为10%)。值得注意的是,在挪威船东协会与主要海员劳务输出国的集体协商中,2018年工资均为零增长。
劳动标准均有提高
2018年,中国海员的主要劳动标准均有提高。《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伙食费每人每天提高1美元,超期服务补贴从过去的10%提高到100%;《中挪海员集体协议》普通船员休假金计算标准增加1天,增加后海员月工资约增加23美元,海员最高等级伤残赔偿金增加5000美元,其他等级伤残按比例提高赔偿金额。
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
通过开展海员集体协商,签订海员集体协议,建立了稳定的海员工资和劳动标准沟通、协商、增长机制。近年来,全球航运业都在通过改革重组等方式实现金融危机以来的盈利目标。工会通过集体协商,保证了一线海员共享企业改革红利,提升海员的实际获得感,不仅帮助海员与企业共度时艰,也不断推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对于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有重要推进作用。
促进海员劳务市场规范有序
海员集体协议是海员就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定了海员就业的最低行业标准。我国是航运大国,《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后,海上劳动关系稳定与否既关系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履约工作的推进落实。两项集体协商分别覆盖了五星红旗船舶和挪威船东协会会员船东拥有的挪威旗船舶、方便旗船舶,对于规范、引导海员劳务市场秩序,促进海员有序流动有积极意义。
助力新时期海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通过集体协商,进一步规范了船东对海员的培训职责以及海员实习生在船的劳动标准。截至2016年,我国共有注册船员约140万人,是世界上海员人数最多的国家。持续保持海员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是在航运领域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人才保障。集体协议对海员的履职要求、职业安全、船上和岸上培训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将增强海员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作为履行协议的标准,有效地促进了船东建立海员培训机制和增设船上实习岗位,为在航运领域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