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带你了解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长历程
//www.workercn.cn2018-06-22 13:49:4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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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第94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来自106个国家的政府、海员、船东代表经过审议,以314票赞成、0票反对、4票弃权的绝对多数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15年11月,中国政府正式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交批约登记报告,成为公约缔约国。

  《公约》强调了三方机制和集体协议的作用,公约规定,所有成员国政府对于公约的偏离、免除或灵活适用问题必须通过与国内船东和海员代表组织协商决定,从而确立了三方机制和集体协议在协调海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

  2009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在北京正式建立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7年11月,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3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对涉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维护海上劳动关系有关工作以及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了讨论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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