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推进陶瓷行业协商规范化运作
//www.workercn.cn2015-09-24 19:20:1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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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通过行业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了陶瓷行业广大职工的权益,有效促进了整个陶瓷行业的发展升级,通过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企业方和职工方之间搭起桥梁和纽带,积极开展包括薪资待遇、企业管理在内的各类集体协商,为全区陶瓷行业稳固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培养专业的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工作开展。依托行业工会联合会,在上级工会指导下,建立一支专业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培训一批通晓工会劳动法律、劳动经济政策、劳动工资业务,具备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掌握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协商技巧的协商指导员,指导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坚持“真协商”、“敢协商”、“动真格”的原则,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针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缴纳、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等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协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职工参与协商的觉悟;针对劳动定额偏高而引发的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把确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作为维权重点,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体协商实效性。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基础法律和全总、省、市总工会关于集体协商机制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的学习,全面掌握行业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四个程序。协商前充分进行调研,准确掌握工资可能增长的幅度和条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要求;主动与企业方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取得理解,达成共识,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召开规范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集体协商协议书,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完善监督举措,确保协商协议得到有效遵守。在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和罗庄区总工会、以及广大职工的监督下,按照协商约定在先、达成协议确认、审核通过、法律效力约束的协商要求,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得到了有效遵守。近年来,工资按照协议实现了10%—15%的逐年增长,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各种保险体系逐步完善、福利待遇逐年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企业主人翁的归属感明显增强。集体协商机制得到了职工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也提升了职工通过协商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的主动意识和参与企业管理的觉悟。通过协商机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企业发展,真正实现了“职企双赢”,为罗庄区整个陶瓷行业的发展升级奠定了基础。(程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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