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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昌飞工会:首创劳模持续考核制度
//www.workercn.cn2016-08-05 09:42:11来源: 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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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航工业昌飞工会在新修订完成的《公司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从今年起,公司将开始对劳模实行持续年度考核工作,今后凡未参加公司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劳模,在下年度不再享受劳模的各种待遇,甚至取消荣誉称号。这不仅使该公司长期沿用的劳模评定终身制惯例画上了句号,而且此举在中航工业系统所属单位中也尚属首创。

  昌飞工会把对劳模的年度考核范围界定为:在2016年以前当选的劳模可自愿参加年度考核,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劳模和本年度及以后当选的劳模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公司将根据劳模考核得分情况,评定出不同等级,对于被评为达标、良好和优秀的劳模,实行年度嘉奖,奖励额度在2000元至1万元不等。考核主要针对工作业绩、群众基础、领导评价三个方面开展。

  为进一步增强对劳模的激励效能,该公司还专门设置了企业职工的最高荣誉——功勋劳模,只要满足“当选劳模3次及以上、连续3年或累计5次在劳模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条件中任意一项,即可参加功勋劳模的入围评选,经公司劳动竞赛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再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最终确认为功勋劳模。对于所有评选出的功勋劳模,除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相关表彰决定下发次月起,每人每月另增加效益工资200元。同时还规定功勋劳模也必须参加劳模年度考核。

  据介绍,今后昌飞公司劳模(含功勋劳模)若出现有“受到职工奖惩办法中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党员党内警告处分”、“连续2年或累计3次年度劳模考核不达标”情形中之一的,将终止其劳模称号及应享受的劳模各种待遇,并在5年之内不能参加劳模评选。若出现“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情形中之一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及一切待遇,并取消今后参加劳模评选的资格。(卞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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