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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29日下午3时,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造成147人死亡,26人失联。
国家最高领导人连续两次做出批示,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目前已经有6名厅级干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或面临最高7年的牢狱之灾。
而涉案公司瑞海公司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最高或将面临极刑判决。
面对如此处理结果,公众网上一片点赞。
从爆炸案发生以来,除了对消防战士勇敢献身的惋惜赞誉,就是针对当地主管部门遮遮掩掩、罔顾左右的网络吐嘈持续发酵。
8月19日,被媒体呼唤多日却姗姗来迟的天津港总裁郑庆跃来到“8·12滨海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不断有记者提问关于瑞海公司的监管问题。而郑庆跃不断重复强调,天津港公司是天津港辖区的一家国企,和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并无任何隶属关系,集团公司一直都是在专心地投入到抢险救援中,但其一直未回答涉事企业瑞海公司的监管谁来负责的问题。
发布会结束8天后,官方公布了郑庆跃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
其中究竟,耐人寻味。
个别官员之所以回避遮掩,是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试图利用监督缺位的公权私用,为自己逃脱追究,减轻处罚多争取一些时间,幻想着最终以失察等名义承担免于刑责的管理监督责任,而让一些基层人员去独自面对严厉惩罚。
这次特大安全事故处理过程有两个醒目亮点:一是丧事终于没有按照喜事彩排,二是万能的临时工终于没再在追责时唱主角——这是一种真诚,更是一种正义。
这首先彰显了来自中国最高决策层的信念:“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决不姑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这预示着伴随着反腐倡廉、行政体制变革以及现代国家治理结构的构建,一些失职渎职的官员将依法为其罪责付出代价,并成为惯例。
这一方面表明了最高决策层从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入手,再度高分贝地敲响了安全生产的当代警钟;另一方面则说明,在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年代,面对转型期日益集聚的社会经济矛盾,大力反腐,理顺政府管理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必须从严治官,严厉问责,以治标带动治本。
更关键的是,这既顺应了民意,也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6个厅官被追究刑责”是对官员们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进而提醒他们:只有将权力装到制度的笼子里,严守权力和市场的边界,才能够将中国持续高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降到最低,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使自己的官场生活体面安稳。
一个有尊严的官场不能建立在稳定的收入、完善的福利和被人羡慕尊重上,没有敬畏法律、恪尽职守、勇敢担当、服务公众的意识和能力,这些外表的风光不过是浮云。
难道针对“6个厅官被追究刑责”引发的网民的万千点赞不值得更多官员内心触动并反躬自省吗?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幕后推手,不仅有惟利是图、罔顾安全、漠视生命的不法商人,更潜伏着敷衍塞责、监管不力、肆意纵容的“人民公仆”。在社会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的背景下,一场特大灾难就这样无可挽回地爆发了,令人痛心、愤怒、震惊。
至于瑞海公司和官员在生产经营中是否涉及官商勾结、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决策层表明了这样的决心:“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必须承认,这场声势浩大、深得民心的问责代价沉重。147个永远消逝的鲜活生命、26个至今下落不明的失联者、更多失去亲友的家属内心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痛以及惊人的财产损失和高昂的救援成本,都足以使8月12日永远成为中国当代工业史上黑暗的一天。
正如刑法的宗旨是预防犯罪,问责的目的也是为了避免悲剧上演。而从汲取教训、完善机制、健全监管、加强监管的角度,这个事件留给时代的追问远远没有结束——叩问着更多公仆和商人们的内心:权力和金钱之上,还有什么?
为了找寻答案,每个分享着改革开放巨大物质成果、在通向成功和富裕大道上一路狂奔的国人,都应该放慢脚步,认真求索——关于良知,关于常识,关于信仰,关于生命的目的和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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