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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关注的是路上安全系数如何更高
//www.workercn.cn2014-05-0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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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社会已然来临,透过“马路杀手”的个案,相关部门应该解剖出公众对路上安全的普遍纠结和担忧,对一些人开车不守规矩、“炫车炫技”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在相关制度设计和完善上,将公共安全放在更高的位置。

    5月2日,在浙江杭州,一轿车在行驶中翻车,无人员伤亡。交警调查后表示“证照齐全、未发现酒驾嫌疑、无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而这起按简易程序处理的单方交通事故却引起了持续关注,因为事件主人公是5年前轰动一时的杭州一“飙车案”肇事者胡斌。2009年5月7日,其在杭州市一路段飙车时撞死在过斑马线的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被警方吊销驾照。

    “居然又是他!”此番事件爆出后,不少小伙伴们异常愤怒,纷纷质疑:有过一次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底”的胡斌,为什么还能顺利申领到驾驶证?3年刑期被减刑9个月是否正常?旧事重提,有人还对当年的定罪量刑提出疑问:为什么没有选择可以量刑较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选择了处罚相对较轻的交通肇事罪?

    相关部门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或许会让心存疑问的公众略感失望——从现行规定来看,胡斌并不符合终身禁领驾照的条件,所以在达到一定期限之后是可以重新申领驾照的。至于减刑,杭州中院解释说,“符合法律规定”。

    对一个曾经撞死人如今再酿事故的人,公众可能会多一份指责的冲动。但必须承认,至少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此番事件中存在猫腻和逾越法律规定之处。

    表面看,公众纠结的是个案,实际上是后怕,这么严重的翻车,没造成人员伤亡算是万幸。人们更担忧,有多少这样不靠谱的驾驶员会成为公共安全的隐患,并且一再制造着危险?这些隐患是否能够避免?如何让“马路杀手”越来越少?

    公安部交管局今年1月发布的数字显示,至2013底,全国机动车数量突破2.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近2.8亿人。每5个人中有1个驾驶员、1台车,这足以说明,当下自驾出行是多么普遍的事情。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这2.8亿名驾驶员当中有一部分人的驾照不是自己考来的,还有不少人有着不少危险的驾驶习惯和行为,开车打电话、吃东西、拍照片、发微博,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甚至无证驾驶;夜深人静,一些飙车党、豪车党、“改装控”聚集一处,“较量”车技。而这些危险驾驶、不规矩驾驶的行为还往往衍生出一些更严重的公共事件。

    汽车社会已然来临,透过“马路杀手”的个案,相关部门应该解剖出公众对路上安全的普遍纠结和担忧,对一些人开车不守规矩、“炫车炫技”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在相关制度设计和完善上,将公共安全放在更高的位置,比如再领驾照的门槛是否可以提高些?

    时下,尽管我国《刑法》增加了“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但更广泛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没有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而在这个问题上,只寄希望于驾驶员的自觉,未免有些天真。

    我们周围,车越来越多、驾驶员越来越多,某种意义上,这意味着路上的潜在安全隐患越来越多。为公共安全计、为公众生命计,不管是立法上、执法上,还是对驾驶员的管理上,有些功课应该做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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