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过程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定不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按照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原则,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风险防控等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在补齐短板上下更多功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获得感和认可度,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内在必然性,不断增强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自觉性。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和房地产库存,通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调整结构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服务不到位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大财税、金融、国企、价格、社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