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小学的校园里没有专门的法制专业课老师,在思想品质教育的时候是结合文化课中道德的内容要求对孩子进行教育,这对孩子未来的教育衔接不够紧密。”曹晶建议,应该有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进入到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起码得有像大队辅导员这样水平的老师,每周保证给每个班上一节有质量的法制教育课,认真准备,选一些适合的内容,以孩子能接受的方式,结合学生的年龄段特点,传授这个年龄段应该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
法制课进校园,要让孩子们学法,懂法。宏观层面,对国家和青少年事业来说,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势在必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称,全社会都在关爱儿童,但不能光靠爱心和热心,需要上升到法律和制度的层面才能保障下来。比如关于《儿童福利法》,我国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至今没有立法,现实是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出台。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的内容跟很多部门都有关系,如果执行的不好,有没有可能对其追责。法律方面制度方面需要及时健全。
今年两会,《慈善法》审议是重要工作之一,也引起了大众聚焦。这也将是一部与孩子紧密相关的法律,尤其是处在困境的孩子们。邓飞表示,《慈善法(草案)》虽然还有许多待完善的地方,但其进步是显而易见的,它将进一步解决慈善组织注册难和募捐合法性的问题。
近年来,公益组织日渐成为解决困难儿童实际困难的重要力量。但公益组织的生存、运营也在蓬勃发展中也遇到了新问题。《慈善法》则对此类问题进行了规范。
“公益等于慈善等于免费”,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逻辑顺序。如果某些公益项目需要收费,一定会遭到质疑,最常听到的反问是:“你们不是公益活动吗?怎么还收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接受未来网(微信公共号lovek618)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益与盈利其实不是对立的。以现代慈善为基本特征的公益,最为重要的产出就是社会服务,现在又发展到社会企业,从事社会服务本身就是一个较大的产业,这样的产业怎么会没有盈利呢?
王振耀补充说,“公益盈利主要的目的是保持其可持续性,并不是为了参与者的私人利益,因而其资产和盈利主要用于再发展公益事业。当然,工作人员的报酬是一定要保证的。”
所有投身于公益事业的人都心怀一颗强烈的爱心,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但从实践来看,公益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行业,仅有爱心,还远远不够。
《慈善法》等一系列法律将解开长期存在于公益救助事业中的矛盾,法制化,是永续发展的保障。
用“打虎拍蝇”的力度切实保护孩子
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靠发展解决。无论是留守儿童问题,还是现存的各类教育问题,归根结底,还要靠社会进步来填补当下的空缺。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主任、未来网总裁何成锋表示,儿童成长的过程需要阳光的普照。党和政府社会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留守儿童问题说到最后是贫穷问题。我们要同步实现小康,补齐短板,但要注重小康的质量。很多富裕的国家也有青少年问题,光富裕还不够,还需要我们把孩子健康成长问题解决好,这样才是高质量的小康社会。
何成锋指出,在国家层面的保护是首要的,要有一种强制性的保护。当前,党中央“打虎拍蝇”的力度很大,希望拿出这样的力度来保护我们的孩子,要有这样的力度,才真管用。
第二,法律层面的问题。我们现在国家关于孩子的法律有一些,但是硬法不硬,比较软,执行的主体也不够清晰,职责也不那么明确,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怎么保护孩子们的隐私,保护孩子们的成长,其实是需要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保护法”,希望这样的法律尽快出台。
第三,家庭层面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家风的问题,孩子的教育从家庭开始,家风是要传承给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是一辈子的事情,打基础很重要,所以也搞家风的建设。
第四,社会方面的问题。要形成很好的保护孩子成长的良好氛围,这个氛围对人的影响很大。
何成锋强调,“重要的是行动,说一万遍不如做一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永久的课程,全社会共同支持这项事业,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参加“阳光行动”座谈会的人大代表、公益人士、专家学者共同发出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