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控制有利于城市更新、土地整治,进行环境整治,循环利用各方面资源,发展高效清洁城市,创新城市发展的机制体制关系,来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利用强度的控制有利于协调新型的城乡关系,形成城乡的合理布局和用地规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这几个方面看,对于进行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是极大地促进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应该说是有利的。你的第二个问题提到,在控制总量以后,建设用地总量减少,会不会缓解大城市病?这个问题更好回答了。虽然建设用地总量的减少,建设用地新增量的减少是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联系在一起,虽然主流是减少,但是是有区别的。按照总量的不同,可以通过建设用地的新增量和存量以及流量来共同使用,来保障建设用地的发展。以土地利用的方式和转变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新城镇的发展,来缓解治理大城市病。
从几个方面都可以看到,建设用地新增量的减少对于防治大城市病有利。首先新增建设用地的减少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是按照总量控制下的新增用地减少,是有区别的。在主体功能区发展的指导下,根据重点开发区、两横三纵的城市化发展以及人、钱、地挂钩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是得到保障的。这样可以通过这个发展来保证这些地方得到更好的发展,消除大城市病的影响。同时新增建设用地的减少是和存量增加并举的。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保证建设用地城区能得到合理的扩容,通过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整治原来的空间分布格局,防止大城市病。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和建设用地流量的增加是联动起来的。通过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腾退已经用的建设用地使得建设用地得到保证,城市空间得到扩展,布局更加优化,城市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通过这个运行更加有效,从而防止大城市病。你的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