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
陈静瑜代表建议,先诊治,后追责。要放开对尘肺病诊断的限制,明确尘肺病人可以在任何一家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医学上的尘肺病。如果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再由专门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业病接触史”进行确认。劳动者凭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职业病接触史”确认结果,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使尘肺病人在没有得到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之前,就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罗茂乡委员建议,增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介机构数量,特别是增加县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建立覆盖广泛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服务覆盖所有劳动人群,特别是流动人群和在中小企业工作的劳动者。
“建立职业病救助基金”
【现状】:农民工患上职业病后,一方面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从职业病鉴定诊断,到工伤认定,再到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花费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维权成本过高。据测算,尘肺病患者1年的治疗费用平均为2万~3万元。很多尘肺病农民工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但实际上,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来自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救助标准较低,难解农民工之困。
【代表委员建议】:
罗茂乡委员建议,对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但又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可建立职业病救助基金。救助资金来源可以有3个途径:一是从劳务输入地区工伤保险结余中按一定比例,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统筹征收后对中西部劳务输出省份进行调剂分配。二是在国有企业上缴的资本收益中划转一部分充实到救助基金中。三是地方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调剂一部分资金充实到救助基金中。有了救助基金,最起码尘肺病人看病及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现状】: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衔接配合的议事协调机制。有资料显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地方至今没有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些地方虽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没有形成合力,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代表委员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段敦厚提出3点建议:一、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纳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各地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协调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基层特别是县(区、市)级行政区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措施,督促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地方加快建立制度,推动已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地方规范完善制度。三、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设。全面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各项工作机制的衔接完善,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等机制建设,如加快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专项调查、职业病报告等工作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中工网北京3月9日电 本报记者 陈晓燕 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