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劳动法庭实践取得明显成效,代表委员呼吁向全国推广
专业化审理,让劳动争议解决更公正高效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497件,审理时间由去年同期的76天缩短为55天。”这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今年初公布的设立劳动法庭1年来的成绩。
不只是厦门,在全国多个地区,在工会的推动下,类似的劳动法庭或劳动争议巡回庭已悄然出现,在促成劳动争议案件公正高效解决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为人瞩目。
为什么要设立劳动法庭?目前的地方实践为设立劳动法庭提供了哪些有益的借鉴,哪些方面有待提升?多位代表委员从实践出发,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劳动法庭应运而生
“发生事故时是几点,你在做什么”、“你当时距离原告有多远”……日前,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一起工伤赔偿案件正在审理,原告代理人向证人抛出连珠炮式的发问,气势丝毫不输律政类电视剧中的情景。所有的提问均指向一个目的:确认劳动关系。此时,由审判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端坐正中。
这是某媒体记者描述的惠山区劳动争议审判庭开庭的一个场景。其所处的无锡市,是全国较早探索在法院设立劳动法庭的地方之一。2010年,无锡市中级法院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崇安、南长等9个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和专业合议庭。
探索劳动争议专业化审判的实践相继在多地“生发”——
2010年,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分别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专司劳动争议案件审理。
2010年,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首家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庭。
201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成立民事审判第四庭,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2015年10月,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劳动法庭揭牌。
还有福建石狮、宁夏石嘴山……越来越多的地方法院在向劳动争议审判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采访中,多位受访者均表示,劳动法庭的设立使得审判质效稳步提升,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