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3月28日 星期一

【养生茶座】“发物”不可多吃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8日 004版)

4月5日是清明节,好多养生专家都建议,清明节气不宜过度食用“发物”,那么,何为“发物”?它们又与哪些疾病“犯冲”呢?

这里的“发”,可以理解成“诱发、引发、助发”,就是说,有些东西吃下去后,会引起某些疾病,像过敏性疾病、出疹性疾病、皮肤病、某些精神疾病、疮疡等疾病都会难逃此劫。一般来说,如果你的身体出现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或是诱发痼疾等反应,则要谨慎食用,或是干脆丢弃这些食物。但是,“发物”性质不同,需要严加提防的疾病类型也各异。

(1)有的人有皮肤瘙痒病史,因此,要远离有生发性的食物,如韭菜、春笋、香椿、香菇、香菜等,否则会诱发皮肤瘙痒及发疹。

(2)有的人肝火旺,如果不慎吃了动风升阳性“发物”,升气升阳的特质往往容易引动肝风。因此,高血压、肝阳上亢、头风痛及癫痫病人不宜吃猪头肉、公鸡肉、鹅肉等热性阳性食品。

(3)对于荨麻疹、过敏性哮喘患者来说,不宜吃海鲜。因为此类食物属于“风性发物”,进食后,窜动在体内的风邪会诱发各种或红或白的风团,有时还会加重病情。

(4)家里如果有皮肤瘙痒、眼疾、中风等患者,一定要远离阳性及热性食物,因为这类食物吃了后,容易动火动血,加重病情,像狗肉、鹿肉、酒、胡椒、大蒜、黄鳝、泥鳅、草鱼、胖头鱼、白鲢鱼都不能食用。

(5)患了呼吸系统疾病,一定要忌吃羊肉、牛肉这些助湿生痰类“发物”,以免因其腥膻味而加重上呼吸道感染。

(6)患了口腔溃疡要少吃香菇、腐乳。这是因为这些芳香类“发物”气性走窜,易引发皮肤病,生口疮。

需要提醒的是,属于“发物”的食物不单单这几种,日常饮食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多加注意,合理搭配好膳食。

(摘自中国工人出版社《黄帝内经二十四节气养生法》)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