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企业获授“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01日 006版)
本报讯 3月26日,“中华环境友好企业”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1家企业和单位荣获这一称号。
据介绍,获得该称号的企业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打造出全国第一个保水开采矿井,也是河北省第一个地面封闭煤场;峰峰集团有全国第一个煤矸置换饱和充填矿井,曾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称号。而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拥有华南地区首台超超临界机组,按照“一水多用、梯级使用、循环利用”的原则,在我国率先开发建设了第一套脱硫废水“蒸发结晶”循环利用处理系统,真正实现了废水零排放。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表示,此项活动顺应了我国走低碳经济之路的时代潮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4年来的创建评估活动,目前已经在全社会、各行业树立了50多家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企业典范,并将带动更多企业加入到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中来。这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践行“环境友好”理念,突出节能、降耗、环保要求,坚持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坚持绿色管理,成为树立环境友好品牌、创建生态文明的典范。(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