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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08日 星期一

建立和完善培养、考核、使用、激励机制

抚州职业化工会干部纳入社会工作者序列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赵翔)江西省抚州市委于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此事在江西省工会系统引起强烈反响,被视为“全面加强领导,政策措施务实,管理方法创新”的给力之举。

抚州市委在实施意见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团结动员职工开展“当好主力军、 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活动的作用。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与工会一起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建立职工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晋升相结合制度。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向一线职工倾斜。要将劳模管理的工作经费、劳模慰问金、补助金、困难劳模帮扶金纳入财政预算。

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建设。支持地方工会建立并实行企业优秀工会主席津贴补助制度。乡镇(街道)工会主席由乡镇(街道)同级副职兼任或担任,副主席由同级中层正职兼任或担任;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工会班子建设,工业园区工会主席一般由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同志兼任,在编制限额内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

抚州市委还要求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在提名党委委员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工会人选,增加工会代表和一线职工、劳动模范的比例。要统筹考虑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切实加强工会工作力量。对工会组织在社会化、职业化过程中招聘的协理员等,纳入社会工作者序列,逐步完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培养、考核、使用、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会干部管理体制。

在实施意见中,抚州市委再次强调,支持工会依法保护工会资产和加强经费征缴。把职工活动、办事、办公等工会“三大场所”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统筹解决好建设用地和经费。支持工会进一步发展劳动福利事业,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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