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少儿康复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8日 07版)
本报讯 今年六一儿童节,新修订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扩大了原有补助体系的适用年龄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具有北京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0~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发辅助器具,均可享受补助,其中精神、多重残疾少儿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享受低保及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还可免费在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
( 小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