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建立“两个普遍”考核激励机制
要求9月底前覆盖面在95%以上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9日 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余恒才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石泉县总工会制定推进“两个普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建会、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要双双达到95%以上。
石泉县总规定,乡镇辖区内所属企业的建会和已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由乡镇工会联合会负总责,工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县总工会干部分片进行业务指导;6人以上的非公企业都必须建立独立的企业工会组织,不足6人的可以建立联合工会;已建会的企业都必须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在建会上,会员应有入会登记表,必须本人签字,工会的成立要有选举工会委员会的报告,报告必须盖有企业公章,上报县总工会批复。成立的工会要有牌子、公章、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必要的活动场所及工作经费。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都必须按要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均应填写代表资格审查表。工资集体协商文本一式四份,连同代表资格审查表和会议记录一并上报县总工会备案。
石泉县总要求,9月底前务必完成95%以上的双项目标任务,10月份对推进“两个普遍”的目标任务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