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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13日 星期一

可口可乐辽宁(北)饮料公司

首次签订集体合同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3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刘大毅)记者6月7日从沈阳市总工会获悉,6月2日,可口可乐辽宁(北)饮料有限公司在可口可乐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中率先签订集体合同。据悉,这是继沃尔玛、肯德基之后500强在沈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又一突破。

今年,沈阳市总工会将推进世界500强在沈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大了推进力度。3月份,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可口可乐辽宁(北)公司工会向行政方发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得到行政方积极响应。

初次协商中,在集体合同核心内容——工资增长幅度上,公司行政依据成本增长、物价指数及岗位工资标准等,提出今年工资增长CPI+1%的意向。按照沈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关于建立集体合同预审制度的指导意见》,基层集体合同草案应报上级工会预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在预审中,认为企业工资增长幅度较低,建议提高增长幅度。虽经多次协商,未达成共识。

为推动世界500强在沈企业能够签订一份职工满意的集体合同,市总工会领导先后两次约见企业行政方代表,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重新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意见》明确指出,可口可乐辽宁(北)公司多年来经济效益持续增长,而职工工资增长相对较慢,不利于打造企业形象。可口可乐辽宁(北)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今年工资增长幅度为9.5%。同时,公司还在集体合同中,对加班加点报酬及带薪休假等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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