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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18日 星期一

年内全部纳入保险统筹 各项费用按照标准支付

河南18.9万名企业“老工伤”医疗有保障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8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基名)日前,来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说,中央专项划拨的2.8亿元补助资金已经到位。今年年底前,该省18个省辖市的18.9万企业“老工伤”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范围,安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老工伤”人员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职、退休人员,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其工伤待遇长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随着近年来企业改制工作的深入,“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问题成为难题,工伤人员待遇低、企业负担重等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

为此,2007年,河南省启动了“老工伤”基本情况调查。其后,首批将工伤保险基金基础较好的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同时,河南各级人社部门在对遗留的“老工伤”疑难问题进行摸底、归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统筹规模,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逐步建立起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先后将5.8万名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到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范围。

按照计划,河南此次在完成国有企业“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将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范围。根据该省有关规定,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纳入前的标准支付。

洛阳国企病退职工杨建洪是一名“老工伤”。他告诉记者,企业改制前,自己还能从单位拿到工伤补助。后来企业破产了,工伤待遇没了着落,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现在有了工伤保险,我们这些‘老工伤’日子好过多了,家里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将“老工伤”纳入社保统筹,受益的还有众多“包袱”沉重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河南国安建设集团工会主席张桂芳介绍说,目前该企业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困扰,这次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保统筹之后,原本由企业承担的近30万元的补贴费用转为社会统筹支付,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企业‘老工伤’职工特别是职业病职工,过去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岁数增长、病情逐渐加重,需要的工伤医疗费用与日俱增。”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明锁教授说,明确“老工伤”职工的保障机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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