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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18日 星期一

广东对经营性公墓设“三限一禁”

单人骨灰墓穴不能超过1平方米

公墓是处理骨灰的过渡形式,今后殡葬改革鼓励树葬、海葬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8日 002版)

据新华社广州6月17日电 (记者张建华)记者17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将从7月1日起对全省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去世人员提供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的均等化,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天价墓”、“死不起”等殡葬业乱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广东省政府日前颁布《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对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出了“三限一禁”措施:一是限定新建经营性公墓的占地面积,每座新建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珠江三角洲地区每座新建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公顷;二是限定单个墓地(穴)的最大面积,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三是限定生态葬法的比例,珠江三角洲地区新建经营性公墓节地葬法的比例应不少于50%,其他地区不少于40%;四是严禁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经营性公墓必须凭死亡证等合法证明出租(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严禁炒买炒卖。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元醒17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说,公墓是我国现阶段处理骨灰的过渡形式,不是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广东省今后将逐步改变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鼓励树葬、海葬,对骨灰海葬者亲属颁发纪念证书予以鼓励,提高群众参与树葬、海葬等节地葬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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