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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28日 星期一

【聚焦】消除滥发津补贴的制度诱因

朱四倍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8日 003版)

新闻——近日,中纪委等六部委共同签发《关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补贴检查的通报》,要求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部署检查市直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见6月26日《济南日报》)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慢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速度,为此,一些部门、机关单位利用津补贴管理上的漏洞为公务员发放各种各样的津补贴,以此弥补公务员名义收入的不足。湖南省纪委研究室等部门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公职人员薪外收入主要有二:名目繁多的奖金、五花八门的福利补贴,特点是名目多、发放滥、数额多,呈愈演愈烈之势。由于这些津贴和补贴不是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付,而是来自于所谓的单位创收,一般称之为公务员“制度外”收入。

但是,这些制度外收入通常是公共部门利用公共权力的“私有化”获取的。就目前来看,公务员的津补贴等“制度外”收入在公务员的全部工资收入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地方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有时占到了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往往超过了工资的金额。有学者指出,为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

正因为如此,我们应厘清滥发津补贴的危害。简单地说,滥发津补贴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等方面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据统计,同样是公务员,所在部门不同,收入差异也很悬殊,越是握有实权的部门,收入渠道也越多,导致部门之间工资缺乏透明度,失衡严重。并且,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泛福利化问题,福利水平不平等、不确定,福利形式缺乏社会化。除了工资和正常的补贴、津贴和奖金之外还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种收入,导致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甚大。

公务员收入的多元化和隐性化不仅扰乱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而且容易孳生腐败。如果不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监督,滥发津补贴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在笔者看来,惟有权力约束,才能消除“制度外”收入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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