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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28日 星期一

【聚焦】让津补贴“阳光”起来

孙瑞灼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8日 003版)

去年中纪委等六部委对广州、武汉等六地市进行检查发现,六地市不同程度存在滥发公务员津补贴现象。仅武汉市被要求退还的津补贴就高达数千万元。

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行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开展这项工作,光清退滥发的津补贴恐怕还不够,找出滥发的根源,堵住制度的漏洞,让类似行为不再发生,才是问题的关键。

从2007年开始,我国的公务员开始实行“阳光工资”制度。按规定,除了法定的工资和地区津补贴外,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发放其他津补贴。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行了“阳光工资”后,仍存在滥发津补贴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预算外收入失控,这些部门手中有钱,而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二是公务员津补贴的发放不够“阳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务员的津补贴“秘而不宣”,搞“暗箱操作”。失去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公务员津补贴,难免会乱象丛生。三是对滥发公务员津补贴处罚太轻。大部分地方和部门在被查出滥发公务员津补贴后,大都清退了事。收益大而成本低,滥发公务员津补贴行为自然无法禁止。

滥发公务员津补贴,一方面导致国家财政的损失;另一方面导致公务员间待遇的不平衡,同时也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要想让这种腐败行为真正得到遏制,首先要尽快全面清理现有工资外的津补贴制度,按标准发放;其次,要让公务员津补贴“阳光化”,每个单位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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