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解读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从解救“孤”到帮助“困”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20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车辉)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6月17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介绍,并从贯彻落实角度加以解读。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据介绍,我国于2010年出台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今年2月又出台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此次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已是我国关于儿童福利制度的第三个正式文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三个文件相互递进,内涵不断加大,从解救“孤”到帮助“困”,保障的内容由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向教育、医疗、救护、康复、服务等拓展,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孤儿保障工作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儿童福利政策性文件,对整个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具有基础性、开创性意义。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在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史上具有继承性、拓展性意义,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的范围由弃婴、孤儿向困境儿童拓展。”徐建中称。
徐建中表示,针对保障工作面临的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政策落实难、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