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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25日 星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零包贩毒”“枪毒合流”案多发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25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3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了10起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典型案例,提醒公众警惕毒品犯罪。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近年来,受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影响,涉案毒品数量在10克以下的零包贩毒案件增长迅速,且此类案件在贩卖毒品案件乃至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均占有较高比例。

零包贩毒是毒品犯罪的末端环节,直接导致毒品进入吸食、消费领域,社会危害不容忽视。

当日通报的林坤武贩卖毒品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零包贩毒”。

今年48岁的林坤武没有工作。2009年1月和2012年11月,林坤武分别因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被判刑。2013年7月被刑满释放后 ,林坤武又在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家中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每次0.1克,共计0.7克。

2014年11月27日,当公安人员在林坤武家中将其抓获时,还当场从客厅查获0.7克海洛因。

此后,被告人林坤武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也是目前毒品犯罪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毒品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为掩护犯罪而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案件屡有发生。特别是在广西、云南等边境地区,“枪毒合流”案件呈上升趋势。

在当日公布的莫进友贩卖毒品案中,莫进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镇凯迪阳光假日酒店,将一小包氯胺酮贩卖给吸毒人员王某某。二人交易结束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2.48克氯胺酮。

莫进友在逃跑过程中,持随身携带的手枪朝公安人员追来的方向射击,后将携带的5.23克甲基苯丙胺、0.79克氯胺酮丢弃于路边绿化带内,当逃至一交叉路口欲拦车逃跑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手枪1支、子弹3发。

莫进友后因武装掩护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马岩表示,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不仅大大增加了执法机关查缉毒品犯罪的风险,也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即便被告人莫进友开枪射击未造成人员伤亡,仍应认定为武装掩护贩卖毒品。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体现了对武装掩护型毒品犯罪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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