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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30日 星期一

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在企业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30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尹向群)日前,山东省总工会联合省工商联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在企业中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以进一步拓宽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意见》提出,在企业中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应坚持依法合规、协商共决、因企制宜、务求实效原则。确保协商成果让职工和企业行政双方满意,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努力寻求职工个体诉求和集体意愿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沟通协商主要包括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企业行政认为有必要向工会、职工通报说明的企业有关情况等内容。

《意见》要求,构建“征集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人员、召开协商会议、工会督导办理、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工作台账”的协商闭环工作流程。由企业工会广泛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工会负责人、企业行政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协商会议。企业工会督办协商解决事项。由具体承办部门向企业工会反馈办结意见,企业工会公布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并采用网络反馈、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同时,建立诉求事项协商办理台账。

《意见》强调,各级工会、工商联要将协商机制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并与企业综合性评先树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政治安排挂钩,作为给予相关表彰和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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