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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携程职工亲子园事件亲历者吐露心声——

“出了问题就关园不办和就此忘却都不是好结果”

专家建议,设立《学前教育法》,规范托育机构建立标准和监管责任

本报记者 王维砚 李丹青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14日 05版)

日前,有关上海携程职工亲子园老师涉嫌伤害幼儿的两段视频牵动着公众的神经,不仅在一些上班族妈妈中“炸开了锅”,也让人看到了企业自办托幼机构“带病前行”“亟须良药”。

“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0~3岁入园前、小学放学后、寒暑假时段的职工子女看管难题日益凸显。自有托幼机构曾是诱人的企业福利。然而,此次携程亲子园事件暴露出,企业自办托幼机构有诸多问题尚未厘清:如何设立企业办托幼机构的标准?企业如何进行日常监管?而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如何体现?

记者通过微信群接触了几千名职场妈妈,舆论的喧嚣过后,她们的心愿是, 希望企业托幼机构从此走上“让人放心安心”的道路。

“低龄孩子,愿意出钱也没有托育机构可以送”

早上,北京职工张丽璇上班前,把两岁多的孩子送到办公楼一楼的托儿所。

这里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铺有方便孩子活动的安全地垫,还有很多玩具、图书,以及几张小床,两位阿姨看着10多个孩子。随后,她到5楼上班。上楼前,她拍了张照片发了个朋友圈,立即收到了100多条点赞,大多数评论都在称赞企业的贴心福利!

记者几经努力采访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携程亲子园事件中的孩子妈妈,她告诉记者,因为双方老人都不愿意来上海帮忙,亲子园创办后,她就把两岁多的孩子送过去了,下班后接走,“亲子园解决了大问题,周围人都特羡慕我。”

“低龄孩子,愿意出钱也没有托育机构可以送。”记者从职场妈妈群中采访得知,0~3岁以下托育机构的缺乏导致了许多女性不得不辞去工作,回家照顾孩子,直到孩子可以上幼儿园再重返职场,导致她们失去了很多工作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正视职工需求,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措施鼓励企业自办托幼、托管机构。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企业开设托幼、托管机构的模式主要有3种。 第一种是具备条件的企业自行办班。比如,母婴家庭服务平台“宝宝树”就采用此种模式,依托自身平台资源,从师资到教育体系设计均由企业自主完成。 第二种是引进社会机构办园。这种模式下,幼教机构以加盟或直营形式进驻企业内部,为企业提供定制的普惠型托幼服务。

而携程职工亲子园采用的模式则是第三种——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办班。由企业提供场地,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目前很多企业都采用这种模式。

“谁来守护,怎样守护孩子的安全”

前述“携程妈妈”告诉记者,亲子园建起来后,她非常放心,因为亲子园是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并且企业也配备了监管团队。然而,携程职工亲子园事件暴露出许多让人无法安心的问题:托幼机构标准的缺乏,政府监管主体的不明确,以及购买服务后企业日常监管的失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企业建立托幼机构后,首先面临是否达标合规的问题。事实上,目前我国对托幼机构的场地、安全卫生、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尚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与规范。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对于设立托幼机构的标准,从房屋建筑、卫生条件、教室大小、床铺尺寸、桌椅高度到玩具材质等都有详细规定。

“这里牵涉到托幼机构的性质问题,如果是照料看护功能,就是消费服务,应由工商部门监管;如果是早教功能,就是办学性质,应由教育部门监管。”熊丙奇表示,由于没有明确0~3岁的托幼机构由哪个部门负责,多头管理,反而没有了明确的监管部门。

早教教师罗希透露,托幼机构向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资质,涉及安全、卫生、场地、师资等诸多问题,门槛较高,因此目前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大部分都在工商部门注册。携程职工亲子园的服务提供机构—— “为了孩子学苑”,就是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的。熊丙奇坦言,企业要办成一个具有办学资质的托幼机构,目前仍然非常困难。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亲子园”运营后的企业监管责任。

此前,携程方曾公开承认在监管上“存在严重失职”。实际上,亲子园开园时就已安装有视频监控,但项目负责人并未按要求抽查视频情况。熊丙奇表示,监管缺位值得企业管理者反思,企业要加强对托幼机构日常运营的远程监控,避免出现“办而不管”。

事实上,关于施虐教师的资质问题也是此次事件中的焦点话题。

“除了数量上的缺口,我国幼教老师的师资素养确实令人担忧。”熊丙奇介绍,我国幼教教师的学历大多较低,“很多人甚至没有学前教育的专业背景”。

“谁来守护,怎样守护孩子的安全?”前述“携程妈妈”仍心有余悸。

“出了问题就关园不办和就此忘却都不是好结果”

在熊丙奇看来,托幼机构和民办培训机构面临着相似的困境——社会需求很大,但准入门槛高,导致大量机构不去备案,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无证无照经营,脱离政府监管。

“政府部门应该更多地关注监管。”在熊丙奇看来,政府部门要加大相关投入,同时明确监管主体,建立更科学的监管体系。同时,他建议出台《学前教育法》,让包括托幼教育在内的学前教育发展得到法律保障。

前述“携程妈妈”电话中哽咽地告诉记者,“出了问题就关园不办和就此忘却都不是好结果”。她作为母亲希望,这次事件能够成为全社会规范托育机构的一个起点。

有网友认为,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需要通过平衡与充分的发展解决人民生活需求,而0~3岁孩子的托育服务就亟待培育市场予以解决。记者从职场妈妈群中调查得知,她们期待未来在公平公正的监管条件下,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托育领域,尤其是有办学实力、专业技能和良好信用纪录的机构。有关部门或机构不能只管“准入”不问实效,也不能“只要办起来了就放任不管不问了”。要让孩子得到好的看护,彻底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愉快安心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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