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好评如潮”的客栈称“蚊子是宠物”被罚20万元;“政府扶持”的珠宝店故意拖延退货被罚50万元

对游客虚假宣传,店铺被“罚惨了”

本报记者 黄榆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5日 06版)

今年“双十一”期间,云南丽江古城两客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案备受公众关注。央视曝光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栈的美团电商业务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中,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在客人反映房间内有蚊虫叮咬半夜无法入睡时,客栈前台人员回复:“这(蚊子)是我们养的宠物,熏死了要赔的,100元一只。”

11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近两个月的涉旅案件查处情况及公众关注的问题发出通报,其中就提到了包括“丽江古城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案”在内的16起典型案件。

为重塑旅游大省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升级转型,云南省自今年4月15日开始施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欺诈销售、辱骂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对丽江古城两客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余繁介绍,经过立案调查,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于某某(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客栈虚假宣传、不诚信、不正当竞争的新问题,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晗表示,“一要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和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把网络经营企业纳入国家企业经营信息公示系统,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第三要加大刷单‘炒信’企业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罚200万元人民币,吊销营业执照。”

另一起典型案例也引发关注。该案中,古城区琅玉珠宝店导购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介绍该店是政府扶持企业,是政府指定的购物点,并对消费者多次退货投诉故意拖延,消费者多次通过媒体反映经营者不履行义务,对丽江旅游造成了负面影响。

今年8月11日,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古城区琅玉珠宝店涉嫌虚假宣传及故意拖延退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第六款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以及第八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9月12日,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的规定,对古城区琅玉珠宝店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经过持续整治,云南旅游市场原来铺天盖地、乔装打扮的低价游没有了,原来普遍存在、明目张胆的强制购物现象基本没有了。旅游有效投诉大幅下降,游客满意度大幅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余繁说,“虽然目前市场公开的低价游没有了,但私下签订不一致的旅游合同的情况仍有发生。比如合同上写明的金额是1000元,但实际付款可能为600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