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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救护车不救护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9日 02版)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网上一篇《陕西岐山县枣林卫生院院长将救护车开回家》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岐山县卫计局回应,该院长没有将车开回家,而是开到局里办公。宝鸡市卫计局表示,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另作他用。

关于救护车应该如何使用,有些地方有明确规定,有些地方则没有。但是,按照常识来说,救护车显然是用来救护的,就算暂时没有救护任务,也应处于待命状态。换句话说,救护车的用途是特定的,就像其他特种车辆一样,不能是哪个领导想用车就随随便便可以开走,哪怕是参加会议等公事也不能打破规定。对救护车的用途,一些地方显然需要加强认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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